蹦床三人同玩,8岁女童摔骨折;家长:规定“一床一人”,实际三个孩子在上面跳也没人管

发布时间:2026-08-31 16:39  浏览量:1

杭州上城区九环路多乐岛运动游乐城,去年8月发生一起蹦床受伤事故。王先生的妻子带两个孩子前去游玩,门票共287元。其间,8岁多的小女儿与另外两名小朋友同站一张蹦床跳跃,不慎摔倒在弹力网上,致右桡骨颈骨折,先后做了两次手术。事发时孩子母亲恰好去了卫生间。

王先生认为,乐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监控显示,三个孩子同玩一张蹦床时,安全员正背对着与其他家长沟通,并未及时制止多人同玩。他指出,不能仅靠喊话和贴标语来尽告知义务,在违反安全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实时禁止。据悉,涉事乐园规定同一块蹦床面仅限一人使用,但实际一个蹦床区域仅配备一名安全员。而根据2014年实施的蹦床场所国家标准,使用开放式蹦床时每张蹦床必须安排至少一名保护员。

王先生女儿目前已基本恢复,他近期找乐园协商赔偿。他表示,含医疗费、护工费、交通费、营养费在内总费用约3.3万元,诉求是乐园承担不低于70%。目前保险只能赔付6000元,乐园方面提出2000元人道主义补偿。

乐园陈经理表示,安全员已做安全提醒,儿童入园监护人必须全程陪同,乐园不提供一对一看护。他认为监护人未在身边责任更大,场地方承担30%,补偿2000元了结,该承担的不会逃避,若谈不拢可走法律途径。

法律人士表示,管理方与家长都应承担责任,关键看另外两名孩子是突然跑上去还是已同玩很久——前者来不及制止责任较轻,后者则说明管理失职责任更大。王先生称,若后续沟通无果将走法律途径。

编辑:向日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