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家长呼吁为特殊孩子提供融合学校,官方:已构建支持体系
发布时间:2026-08-31 11:44 浏览量:1
近日,有乐山的家长在问政平台上留言,反映特殊孩子的教育问题。
这位家长反映称,其为一名特殊孩子妈妈,在帮助孩子康复这条路上走了很多年,花了很多钱力和人力,导致家庭压力非常大。他(她)了解到现在成都、重庆等大一点的城市已经开始有融合学校,希望乐山也能够跟上,不要有点问题就把特殊孩子推向特殊学校。
另外,该家长还表示目前乐山面向特殊孩子的补贴只针对定点机构,而乐山的定点机构医院的康复水平很差,他们都要自费去私人机构,同样导致沉重的家庭负担。他(她)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特殊孩子提供一些可以进行康复的定点机构。
针对该留言,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作出了公开回复:
一、关于“融合学校”问题
我市现已构建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依托市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统筹引领,联动高校、特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深化普特融合实践,稳步完善课程、师资、资源、评价一体化支持体系。
市特校联动乐师附小、高新区实验小学、乐山十二中、多所公办幼儿园等开展常态化融合试点。目前我市6—14周岁学龄残疾儿童共2000余人,其中随班就读接受融合教育学生1100余人,残疾儿童整体入学率达到98%。多年来,我市普特融合实践收获丰硕成果:犍为特校随班就读相关课题斩获四川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峨眉、犍为随班就读学生组建四川省旱地冰壶队斩获全国残运会铜牌;乐山二中、市实验中学多名随班就读学生通过融合培养顺利考入大学,充分印证随班就读模式能够有效助力特殊儿童成长成才。同时我市正深化与乐山师范学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合作,探索残疾人高等教育路径,搭建学前、义务、高中、高等全学段融合教育成长通道。
我市各区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每年对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实行“科学评估、分类安置”原则,为孩子开展专业综合评估,结合评估结论匹配最适宜的就学安置方式(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
二、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问题
《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40号)均明确“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发〔2020〕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可以申请救助每名不超过2万元/年。乐山市现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13家,分别为:乐山市人民医院、乐山市妇幼保健院、乐山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乐山市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乐山市市中区亲亲幼儿园、乐山市心身医院、峨眉山市中医医院、犍为县中医医院、夹江县人民医院、沐川县人民医院、井研县中医医院、峨边县中医医院、马边县人民医院。康复机构的选择一般遵循就近就便原则,确需跨地区接受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同意后转介至其他地区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为保障服务质量,残联系统常态化组织定点机构参加专业培训,各级残联每年组建专家组对定点康复机构开展质量控制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效。
从残联的回复来看,乐山市已经面向特殊孩子搭建了建学前、义务、高中、高等全学段普特融合教育体系以及康复救助制度,并且还在持续完善提升中。当事家长之所以反馈,可能是目前提供普特融合教育学校以及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的覆盖程度不够,未能满足其需求,或者官方宣传不到位,导致其未掌握相关情况。
应该说,这位家长的心情可以理解。没有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向其他孩子一样拥有平等的教育机会,而不是在特殊学校里接受特殊教育。但客观事实是,特殊孩子无论是学习能力、行为模式等各方面都跟普通孩子存在很大区别,在不具备普特融合教育条件的情况下,盲目让特殊孩子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非但特殊孩子得不到有效的教育和康复矫治,还会损害其他孩子的受教育权和身心健康,使情况更加糟糕。
而普特融合教育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对学校的硬件设施以及课程设置、师资等都有特殊要求,不是一蹴而就的,主管部门也不能够为了满足少数特殊孩子的需求,而损害更多数普通孩子的受教育权和身心健康,强行把特殊孩子塞入尚不具备普特融合教育的普通学校去。
因此,特殊孩子的家长也应该充分认识现实难处,在不具备条件或者覆盖程度不足的情况下,让孩子就读特殊学校,或者选择全职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毕竟不管让孩子去哪里就读,最根本是为了让孩子得到康复矫治、学到知识和技能,为了不被“特殊”看待而盲目让特殊孩子到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去就读,可能是本末倒置、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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