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暖了!康复机构也能办学籍,内蒙古新规破解残疾儿童“康复还是上学”两难困境

发布时间:2026-09-21 13:36  浏览量:1

“孩子在做康复,就没法去学校;去了学校,康复又断了。”这是很多重度残疾儿童家庭的真实困境。但现在,这个难题在内蒙古有了制度性解法。

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在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新增一条硬核规定: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可申请设立特教班(部),并统一纳入学籍管理。

什么意思?就是孩子可以在康复机构里,一边做康复训练,一边接受规范化特殊教育,学籍照样有,不用来回跑,更不用二选一。

为什么这条新规这么重要?

过去,康复机构没有办学和学籍注册资质。重度脑瘫、孤独症、重度肢体残疾的孩子,长期在康复机构训练,就面临一个残酷选择:要么奔波于特教学校和康复机构之间,身体根本吃不消;要么放弃学业,专注康复。部分孩子因此失学、辍学。

新规直接从制度层面打破壁垒,让康复、学习、学籍管理一体化,从“能上学”向“上好学”迈了一步。

哪些孩子受益?

新规同时扩大了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的适用范围,主要惠及:

✅ 重度脑瘫、重度肢体残疾、多重残疾、重度孤独症等,因身体条件无法到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 长期在家庭、儿童福利机构、定点康复机构生活康复的孩子。

过去受安置范围限制,部分重度、多重残疾儿童难以纳入送教和线上教育。新规调整后,更多孩子能获得规范教育服务。

“一人一案”怎么落实?

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残联、民政、卫健等部门,依托每个旗县(市、区)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开展入学评估,综合研判后科学安置:

✅ 能入校的,优先随班就读或入特教学校;

✅ 不具备到校条件的,纳入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同步办理学籍。

同时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动态摸排机制,定期核查就学状态,动态调整安置方案。组建特教教师、康复师、医护人员专业团队,文化教学与康复训练融合开展。

最终依托随班就读、特教学校、福利康复机构特教班、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多元安置体系,压实控辍保学责任,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不漏一人。

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

让每一个孩子,无论身体条件如何,都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内蒙古正用制度的温度,点亮特殊孩子的成长之路。

记者:郭春玲 朱凌慧 张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