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小学家长投诉多动症儿童破坏全班,教育局:督促学校深化校园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26-09-14 09:55  浏览量:1

近日,有成都的小学家长在问政平台上留言,反映多动症儿童影响全班学生学习与人身安全。

这位家长称,其为一名四年级学生的家长,孩子所在班级自二年级起转入一名患有多动症的男同学,该生在校期间多次干扰教学秩序并伤害同学,包括但不限于:开启灭火器攻击同学,导致多名学生受伤并需暂停课程前往医院检查;在课堂上随意走动、大喊大叫,严重扰乱课堂秩序;向同学的午餐中吐口水;以及殴打同学等。

该家长还表示,家长们已多次向学校反映情况,并与对方家长沟通,但均未取得实质效果。

鉴于该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他(她)询问:校方将采取何种措施?其他学生家长该如何应对,才能确保孩子在校期间的学习环境与人身安全?

针对该留言,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进行调查后,作出了公开回复:

经核实,9月9日上午,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会同学校老师,在校内与家长开展当面沟通,目前已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区教育局已督促学校持续深化校园安全管理,全面护航学生健康成长。

应该说,这位家长的留言代表了很多学生及家长的心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适龄儿童依法享有就近入学、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不得仅因学生存在行为问题,对学生采取强制分班或者劝退处理。且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看起来“正常”,像其他孩子一样接受教育,很多特殊孩子的家长也会放着特殊教育学校不顾,让自家孩子去普通教育学校就读。

这样一来,特殊孩子的受教育权利是得到保障了,他们所在班级乃至学校的“麻烦”却来了:现在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上都是面向普通适龄儿童而设计的,缺乏针对特殊孩子的硬件和师资,而特殊孩子的精神状态和行为逻辑具有很大的不可预测性,经常会做出供给同学和老师、破坏学校公物、在课堂上随意走动或大喊大叫等行为,不仅影响正常课堂秩序,也危害师生的人身安全。

不可否认,特殊孩子的受教育权需要保护,但占比绝大多数的普通孩子的受教育权也需要保障,为了保障特殊孩子的受教育权而牺牲普通孩子正常学校和人身安全,这样违背了教育公平,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必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保障特殊孩子受教育权的同时,保障教师的正常教学、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

以这次事件为例,当事家长以及其他家长向学校多次反映情况均未取得实质效果,很大程度上说明学校是对该特殊孩子无能为力的,教育局仅要求深化校园安全管理恐怕情况也不会好转,有必要为该校配备专门的影子老师,或者要求其监护人专职随班跟读,让该校、该班级具备普特融合教育的条件,才能有效解决问题。

对于这件事情,你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