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转了一百多块,凭啥不算住客?”患癌女子在借住,没想到竟在朋友家摔伤了,更离谱

发布时间:2026-09-04 11:29  浏览量:1

“我转了一百多块,凭啥不算住客?”患癌女子在借住,没想到竟在朋友家摔伤了,更离谱的是,事后还反手将好心收留她的朋友告上法庭。朋友委屈拒绝,她却坚称自己支付了“住宿费”,朋友就该尽安全保障义务。法院这样判!

这名女子身患癌症,经常要到上海看病。因为看病落脚不方便,朋友于心不忍,好心把自家钥匙交给她,让她可以过来暂住休养。这本是朋友之间难得的情谊,没有谈房租,纯粹是出于体谅的帮扶。

借住期间,女子出于人情,给朋友转了一百多块钱。谁也没有料到,就是这一百多元的转账,日后成了她起诉对方的理由。一天夜里,她自行选择睡家里高低床的上铺,为了方便充电,头部朝向没有护栏的一侧,半夜不慎跌落,造成脊髓损伤,伤情很重。

意外发生之后,朋友第一时间送她就医,尽到了紧急救助的义务。可女子却认为,自己转过钱,双方就形成了租住关系。既然是住客,房主就应当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于是一纸诉状,把好心收留自己的朋友告上法庭,索要高额赔偿。

朋友内心满是委屈,反复辩解,这只是无偿借住,一百多块只是人情往来,并不是房租。家里的高低床家人一直在使用,本身没有质量问题,女子之前一直睡沙发,上铺是她自己选择睡上去的,出事不该由自己来承担责任。

转折就在法院的审理判决。法院仔细核对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还有现场情况,认定这次留宿属于朋友间的情谊帮扶,不属于商业租赁。一百多元的转账,金额和形式,都达不到房租的性质,不能认定双方形成住宿服务关系。

同时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床铺存在安全隐患,女子作为成年人,理应清楚上铺无护栏一侧的风险。朋友在事发之后及时施救,已经尽到普通人该尽的义务,不存在过错。最终法院驳回了女子全部的赔偿诉求。

判决一出,在网上引发热烈讨论。不少网友感慨,好心收留别人,最后反倒被起诉,很容易让普通人不敢再释放善意。也有人表示,同情女子受伤的遭遇,但不能把自己意外受伤的风险,转嫁到好心帮忙的人身上。

现实当中,很多人分不清情谊行为和商业经营的区别。酒店民宿这类经营性场所,才有严格的安全保障义务。私人住宅好心收留他人,不能套用酒店的标准去要求房主。无偿帮忙,不代表就要为对方所有意外兜底。

说到底,人情往来贵在互相体谅。善意本是珍贵的东西,可如果善意还要承担无穷无尽的风险,很多人就会选择关上家门。法律守住了善意的底线,也提醒每一个人,接受别人帮助的同时,也该守住自己做人的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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