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全区158.58万残疾人 这项法规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6-08-31 21:58 浏览量:1
转自:草原云
发布会现场。
8月31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2026修订)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残联相关负责人就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重点工作作政策解读。
据介绍,自治区残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自治区实施办法,“十四五”期间,全区精准康复惠及29.05万残疾人,其中重点包括2.91万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14.03万残疾人得到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等方面。新增残疾人就业5.32万人。4.7万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4.9万残疾人参与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全区158.58万残疾人生活状况显著改善。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在总结残疾人工作实践经验基础上,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进一步满足和保障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社会保障和无障碍等方面的需求。
——为满足残疾人早筛查、早干预的需求,将原第二章“康复”调整为“预防和康复”。明确完善以社区、嘎查村为基础、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残疾预防体系;将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年龄延长至7周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大残疾儿童救助年龄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自治区残联将联合多部门共同开展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康复服务促进等残疾预防五大行动,织密三级预防服务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0-7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救助。
——为补齐学前特殊教育短板,新增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可申请设立特教班(部)并统一纳入学籍管理的规定;针对残疾儿童就学难题,扩大了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适用人群;规定对特教教师职务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提供专门机会。
自治区残联将配合教育、人社等部门,健全特殊教育工作机制,精准摸排残疾儿童底数,推动落实随班就读、特教班、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多元就学模式,推动符合办学条件的儿童福利、康复机构与特殊教育学校共建教学阵地,持续关注特教教师待遇和职务评聘保障。
——针对用人单位残疾人安置责任落实不到位、残疾人就业渠道狭窄等现实短板,明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拓宽残疾人就业路径,扶持盲人按摩机构、辅助性就业机构等载体,健全按比例、集中、自主、灵活“四位一体”就业渠道。
自治区残联将认真落实自治区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办法、用人单位安排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办法等多项惠企就业补贴政策。积极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就业登记、能力评估、职业介绍等全链条服务,支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为丰富残疾人文化服务供给,首次提出将残疾人文化事业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建设,有计划地建设残疾人文化、体育设施和活动场所。
自治区残联将进一步推动落实自治区每四年、盟市每两年、旗县每年举办一次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运动会和职业技能竞赛“三个一”活动,持续开展文化进社区、进残疾人家庭“五个一”项目,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健身周”“残疾人特奥日”等系列群众性文体活动,精心打造“大爱无疆·沙漠印象”残疾人挑战者大赛和“激情北疆·残疾人冰雪运动挑战赛”项目。
——聚焦特殊困难残疾人兜底保障问题,新增低保边缘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突发事件、大病临时救助机制,残疾人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财政分类资助制度等。
自治区残联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形成覆盖医疗、养老、生活救助等多维度的保障格局。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在医保报销之外再给予医疗救助;对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多重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群体,在低保基础上再给予适当救助;对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给予生活救助。
——为解决盲道损毁占用、数字鸿沟、群众监督缺失等问题,专设盲道保护条款及处罚法律责任;新增科技助残、数字化无障碍建设专项条款,鼓励助残技术、智能辅具研发推广和开发涉残事项核验流程;授权残联聘请残疾人代表、专业人员开展无障碍体验监督。
自治区残联将通过政策宣传、技术支持等方式,协助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公益诉讼和信息无障碍提升服务,将科技助残成果广泛运用残疾人康复、家庭无障碍改造等领域;发挥无障碍体验促进队伍监督作用,推动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提升。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王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