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艾芳:当好贴心“娘家人” 护航草原巾帼梦

发布时间:2026-08-28 19:31  浏览量:1

当好贴心“娘家人” 护航草原巾帼梦——访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孙艾芳

8月的内蒙古草原,长调悠扬,金莲花开。在这个水草丰美、生机盎然的时节,内蒙古自治区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胜利闭幕。

回应着全区广大妇女对美好生活的热切向往与深切关注,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第一时间专访了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孙艾芳。

记者:过去五年,内蒙古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实现了哪些优化提升?

孙艾芳: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十二大召开后的五年,是妇女事业加速发展、拓展提升,妇女儿童和家庭得到更多实惠的五年。五年来,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妇女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家庭工作得到高度重视。

全国妇联大力支持内蒙古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门出台《全国妇联关于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2026年)》,全国妇联领导多次到自治区调研指导工作,并作出肯定批示和表扬,五年来支持自治区各类公益项目款物价值1.3亿元。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球妇女峰会主旨讲话精神,每年听取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汇报,协调推动解决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难题。

自治区人大围绕妇女儿童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调研,修订出台系列法规。

自治区政府强化主体责任,把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和工程、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召开第七次全区妇女儿童工作会议。

自治区政协深入调研、协商议政,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突出问题列入重点提案,积极推动问题解决。

各级党委、政府出台实施惠及妇女儿童的政策及项目,在资源配置、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形成支持合力,确保妇女儿童和家庭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与此同时,自治区制定了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法规,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记者:当前,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如何准确把握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中的使命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动妇联工作创新发展,再上新台阶?

孙艾芳: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我们主动对标对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充分发挥“联”字优势,切实将战略宏图转化为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的务实举措,在服务自治区大局中扛起妇联担当。

一是在思想引领上,我们擦亮“巾帼心向党”品牌,建强新媒体矩阵,用先进典型事迹感召人心,用润物无声的交流增进共识,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强大精神文化支撑。

二是在服务大局中,我们紧扣“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将巾帼建功系列行动精准嵌入实体经济壮大、创新驱动发展、内需潜力释放等关键领域。一方面,深化科技创新、创业就业与乡村振兴,激活内蒙古“她力量”;另一方面,拓展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特别是中蒙俄的妇女交流合作,提升对外开放的巾帼贡献度。

三是在组织建设中,我们坚持党建带妇建,以“强基破难”攻坚行动为抓手,纵深推进妇联改革,全力推动新兴领域妇联组织不仅“建起来”,更要“活起来”“强起来”,以过硬的组织保障,引领广大妇女在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建设实践中发挥巾帼智慧和力量。

记者: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在落实全国妇联中心工作方面有哪些新思路和举措?

孙艾芳:自治区妇联深刻把握全国妇联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团结凝聚服务,以巾帼建功为主线,一以贯之推进“五项行动”“六件实事”,深化拓展妇联改革和建设,着力开展六项品牌行动。

一是着力开展“先进典型选树·最美巾帼谱华章”品牌行动。广泛寻找、挖掘、选树妇女先进典型代表,充分发挥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文明岗、“最美家庭”等示范引领作用,讲好内蒙古巾帼故事。做实“送奖到基层”和先进典型“回娘家”活动,以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妇女见贤思齐、奋发有为。

二是着力开展“情暖困境·巾帼守护”品牌行动。深化“爱心妈妈”结对关爱,推行“物质帮扶+亲情陪伴+家教指导+拓展服务”多维模式;依托“春蕾计划——梦想未来”行动、恒爱行动等,夯实儿童健康成长根基;健全多元化可持续救助保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参与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拓展公益帮扶覆盖面。

三是着力开展“红心润苗·巾帼护航”品牌行动。依托自治区级综合性儿童公益服务阵地,构建组织联建、主题实践、素质教育、科普探索、家教指导、普惠托育六大平台。以“少年儿童心向党”为引领,在“六一”、寒暑假等节点开展红色教育、主题实践与文化体验,厚植家国情怀;依托科普示范基地普及健康知识,培养科学素养;常态化提供品德引导、托管照料、健康宣教等普惠服务,实现妇女发展、儿童成长与家庭教育有机统一。

四是着力开展“巾帼家政·北疆亮姐”品牌行动。全力推动巾帼家政提质扩容,强化分层分类技能培训,扩大从业人员培育覆盖面;举办技能大赛并开展星级评定,以赛促训;培育一批星级巾帼家政服务机构,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培训,批量孵化社区服务示范点,营造良好从业氛围。

五是着力开展“巾帼携手·共创未来”品牌行动。立足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及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建设等,深化与蒙古国、俄罗斯妇女组织的务实合作,推动“小而美”民生项目在毗邻国家落地见效。密切与港澳台妇女同胞的联系,增进彼此了解,凝聚巾帼共识。加强与东中西部省份妇联的协作交流,构建内外联动、协同共进的妇女工作开放新格局。

六是着力开展“强基破难·有效覆盖”品牌行动。坚持党建带妇建,重点推进行业妇联、功能区妇联组织建设,做到应建尽建、分类施策、梯次推进,持续消除组织覆盖盲区。以“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为目标,推动新兴领域妇联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深度转化,画好巾帼心向党最大同心圆。

记者: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自治区妇联下一步有哪些重点工作?

孙艾芳:我们切实强化妇女儿童维权关爱基本职能,深入开展巾帼维权暖心行动。落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项制度,建强12338维权服务中心,抓好热线运维,保障接通率与办结率。关注二轮土地延包,切实保障妇女土地草牧场权益。持续发挥全区116个婚调委、1052个苏木乡镇婚调室、5000余个嘎查村(社区)婚调服务站点阵地作用,做好辖区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做强“北疆和姐”调解品牌,挖掘宣传基层优秀婚调员事迹,凝聚治理合力。实施好“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为有需求的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维权服务。

记者: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是妇联组织牵头的改革任务,自治区妇联下一步有哪些具体工作思路?

孙艾芳:一是深入开展促家庭和睦行动。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宣讲百场活动,推动各盟市组建“公益红娘”志愿队,依托“幸福联线”品牌,举办青年联谊交友和集体婚礼,引导年轻人树立正确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

二是深入开展促家教优良行动。建好用好社区家长学校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组织专业团队开展线下讲座、线上微课、入户指导,构建五级联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打通基层末梢。联动专业力量,研发覆盖全年龄段的涵盖身心健康、网络保护等领域的家教服务产品,提升家校社协同育人质效。

三是深入开展促家风清正行动。将“最美家庭”寻找过程转化为示范引领的有效载体。以百场家风故事巡讲为抓手,开展分享会、主题宣讲、典型展播,放大品牌影响力。挖掘廉洁家庭典型,推广清廉案例,推进清廉家风建设。选树绿色家庭,普及低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育生态文明家风。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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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