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2026年城区公办小学招生简章汇总!
发布时间:2026-07-17 10:37 浏览量:1
五莲县实验小学
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维护广大适龄儿童依法接受教育的权益,根据《义务教育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日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日教发〔2026〕13号)》《五莲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6年五莲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莲教体字〔2026〕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招生的原则
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控辍保学工作。
(二)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
根据教体局划定的招生片区范围,实行划片招生、志愿调剂、统筹安置的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或附加额外条件选拔新生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全面实施“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优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
全面推行招生工作“网上办”,加强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化建设,优化报名审核工作流程,以人为本,方便群众。
二、招收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和片区划分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10个班,450人。
(二)五莲县实验小学片区
1.金沙路向东延长线至富强路→济南路以南,成都路以北(不含东辰家园),滨河路以东(含原紫莲山庄),山东路以西区域。
2.罗山路以南,成都路以北(不含东辰家园),滨河路以东,山东路以西范围内有房产的居民子女可自由选择到实验小学或洪凝街道中心小学就读。
四、招生对象类别
(一)在学校片区内有产权证的房产
产权证认定:城区内按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房产(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对住房拥有50%以上[不含50%]的产权)实行划片招生,以居住地就近入学,有效房产证件发放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前。
(二)在学校片区内有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在学校片区内居住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对住房拥有50%以上[不含50%]的产权,其房屋性质必须为住宅,房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及以前)和缴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由学校组织人员实地调查核实后予以确认。
(三)特殊情况认定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若父母没有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凭相关证明材料,与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1)父母双方是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4)孤儿。
2.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确定就读学校。
3.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落实保障。
4.户籍在外地(或者未落户)的儿童,于7月20日前办理户籍迁移或落户,根据其监护人的房产证明,确定就读学校;未到五莲县办理户籍迁移或落户的适龄儿童少年,且无法确认监护人,将统筹安排城区周边学校就读。
5.享受城市低保且主要监护人有重特大疾病等家庭贫困学生,按住房就近优先安排入学。视障、听障残疾儿童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中、重度智障残疾儿童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轻度残疾、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所属片区学校随班就读。
(四)其他符合在片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下列条件,不作为学校入学条件
1.在城区购买房产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家长只缴纳部分定金或首付,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预购证),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2.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租赁住房等用房,不作为入学房产。
3.其他。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原件等材料。经学校同意后,报县教体局审批。
五、招生工作流程
(一)网上报名
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按照“操作手册”,通过手机登录“爱山东”APP,使用儿童监护人信息(建议以入学房产的监护人作为登录用户)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后登录入学服务平台,再根据《操作手册》的说明和入学服务平台提示选择报名类别入口,填报相关信息;对已通过大数据校验的证件信息,家长不再上传证件材料,对未通过校验的证件信息,家长须根据报名平台提示拍照上传证明材料。材料包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全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双方)。
2.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但需要在开学后一个月内提交给班主任。
3.注意事项:
(1)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清晰、完整。并按照实际情况申报对应的学校,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或提报的信息不完整,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并一律调剂到其他学校入学;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2)家长可就招生报名事宜在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日进行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633-5235231)或到学校现场咨询。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填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携带入学申报材料原件到片区所属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期间(7月17日至7月20日)学校设立报名服务点。
现场服务地点:博雅楼一楼二年级1班、2班教室。
现场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招生期间,请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平台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4)继续实行“一户一学位”制度,即学区内同一套房产只能供一户家庭在一个学制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用以申请学位(含申请转学)一次,不能重复申请,同一户家庭有多个子女的可不受此限制。如果学位申请人(指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及申请转学插班的学生)使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房屋申请,则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且房屋一旦被锁定,在锁定期间将不能再用于申请学位。
(二)资格审核
1.网上审核。网上报名后,县教体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将对上传的报名信息进行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家长则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2.现场审核。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需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学校预约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对证明材料有异议的,由学校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确认。
3.凡招生中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本校不再接收其子女入学,并将虚假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视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新生名单公示
招生结束后,学校将新生名单信息张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方便广大家长朋友,学校将同步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提供新生录取查询。
(四)阳光分班
学生录取后,学校将实行阳光分班,届时抽取部分新生家长现场全程监督。
六、招生时间及工作安排
七、温馨提示
1.招生工作方案涉及有关政策表述如有出入,以政策文件为准。
3.登录报名系统前,请提前准备好监护人身份证(双方)、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交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证明材料的图片,上传的图片限png、jpg格式,大小在2M以内。
4.报名时要准确选择报名类型入口,报名信息要填写规范完整。提交报名前再反复确认一下填写信息是否正确。
5.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咨询电话:0633-5235231
王老师:13863362767
梁老师:15163332702
6.县教体局监督方式
监督咨询电话:0633-5817000
监督举报邮箱:wlxjyjjjk@163.com
7.本招生简章由五莲县实验小学负责解释。
五莲县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操作流程
五莲县实验学校小学部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26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小学部招收9个班,共计450人。
二、招生条件与范围
招收具有学习能力,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房产属于以下区域范围的居民子女:
1.黄海路以南,济南路以北,富强路以东,山东路以西区域。
2.青岛路以南,金沙路向东延长线至富强路以北,幸福路→北京路→人民路以东,富强路以西区域。
3.招生自由区域。御景东方城和大尧村户籍居民子女可自由选择到本校或到北京路小学就读;北京路以南、金沙路以北,人民路以东,幸福路以西范围内有合法房产的居民子女可自由选择到本校或育才小学就读。
三、报名办法
依据本校招生区域内的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房产(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且对住房拥有50%以上[不含50%]的产权)进行招生,有效房产证件发放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前。
继续实行“一户一学位”制度,即学区内同一套房产只能供一户家庭在一个学制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用以申请学位(含申请转学)一次,不能重复申请,同一户家庭有多个子女的可不受此限制。如果学位申请人(指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及申请转学插班的学生)使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房屋申请,则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且房屋一旦被锁定,在锁定期间将不能再用于申请学位。
(一)网上报名
1.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登录,使用监护人信息进行注册,再根据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选择报名类别,填报相关信息,扫描或拍照上传证明材料。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完整、清晰(房产证二维码页拍端正,能扫描)。
2.报名时家庭住址要填写详细,按片区房产“XX小区X号楼X单元X0X”格式填写,如:金龙花园3号楼2单元601;逸城山景5号楼2单元1101。
3.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无法完成填报,监护人可以携带入学所需材料原件于7月17日至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材料
所有材料需根据报名端口要求上传图片
1.招生片内有房产的居民适龄子女
(1)全家户口簿、主要监护人身份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父母结婚证;
(2)主要监护人名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每一页都需上传);小区已经建成并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缴款票据、近期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
2.洪凝街道大尧村户籍居民适龄子女
全家户口簿,主要监护人身份证。
(三)特殊情况认定
1.居住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购房合同和缴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由学校安排人员实地调查核实后予以确认。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若父母没有房产,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校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①父母双方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④孤儿。
3.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确定就读学校。
4.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落实保障。
5.户籍在外地(或者未落户)的儿童,于7月20日前办理户籍迁移或落户,根据其监护人的房产证明,确定就读学校;未到五莲县办理户籍迁移或落户的适龄儿童少年,且无法确认监护人,将统筹安排城区周边学校就读。
6.在城区购买房产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家长只缴纳部分定金或首付,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预购证)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7.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租赁住宅等用房,均不作为入学房产。
8.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原件等材料,经学校同意后,报县教体局审批。
四、招生时间安排
五、组织保障
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相关规定有序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将张榜公布所招收学生名单,全面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凡提供虚假材料者,无论何时何种情况,一经查实,将无法获得所申请学位。
学校举报电话:2937200,举报邮箱:wlxsyxx@126.com
县教体局监督举报电话:5817000,监督举报邮箱:wlxjyjjjk@163.com。
六、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
2.7月17日至20日,学校接受来人来电咨询,咨询电话:逄老师19912523457,厉老师15863367810,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如需进入学校,请在学校南门卫室做好登记等相关工作。
3.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实行“阳光分班”,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家长代表、教体局工作人员现场全程监督。
七、本简章由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2026年五莲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说明(扫描二维码)
五莲县实验学校
2026年7月17日
五莲县育才小学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育才小学2026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8个班,共计360人。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 (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区域
1.招生片区
青岛路以南,金沙路以北,滨河路以东,人民路以西区域有合法房产的居民子女。
2.招生自由区域
(1)黄海路以南,青岛路以北,滨河路以东,富强路以西范围内有合法房产的居民子女可自由选择到育才小学或行知实验小学就读。
(2)北京路以南,金沙路以北,人民路以东,幸福路以西范围内有合法房产的居民子女可自由选择到育才小学或实验学校小学部就读。
(3)金杉海棠湾、清华锦苑、五莲中学家属小区居民子女可自由选择到育才小学或洪凝街道同俗小学就读。
四、时间安排
五、网上报名
1.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登录,使用监护人信息进行注册,根据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选择报名类别,填报相关信息,扫描或拍照上传证明材料。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完整清晰(二维码也拍端正,能扫描)。
2.报名时家庭住址要详细填写,按片区房产“XX小区X号楼X单元X0X”格式填写,如:锦绣华城2号楼3单元1102;山海名都5号楼2单元306。
3.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填报,监护人可以携带入学所需材料原件于7月17日至7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
六、报名材料
所有材料需根据报名客户端要求上传图片:
招生片内有房产的居民适龄子女(1)全家户口簿,主要监护人身份证;(2)主要监护人名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每一页都需上传);小区已经建成并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缴款票据、近期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
七、特殊情况认定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凭证明材料可以到相关学校入学:
(1)居住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购房合同和缴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由学校组织人员实地调查核实后予以确认。
(2)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若父母没有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凭相关证明材料,与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①父母双方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自出生之日起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并查实的;④孤儿。
(3)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确定就读学校。
(4)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落实保障。
2.下列条件,不作为城区学校入学条件:
(1)在城区购买房产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家长只缴纳部分定金或首付,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预购证),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2)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租赁住宅等用房,不作为入学房产。
3.其他。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原件等材料。经学校同意后,报县教体局审批。
4.注意事项
(1)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县教体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将进行核实确认,请家长务必确保所录入(选择)信息准确无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
(3)城区内按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房产(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对住房拥有50%以上[不含50%]的产权)实行划片招生,以居住地就近入学,有效房产证件发放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前。继续实行“一户一学位”制度,即学区内同一套房产只能供一户家庭在一个学制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用以申请学位(含 申请转学)一次,不能重复申请,同一户家庭有多个子女的可不受此限制。如果学位申请人(指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及申请转学插班的学生)使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房屋申请,则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且房屋一旦被锁定,在锁定期间将不能再用于申请学位。
(4)招生期间,请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八、资格审核
1.网上审核。对上传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2.现场审核。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需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学校安排的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对证明材料有异议的,由学校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3.审查中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将无法获得所申请学位,并一律调剂到其他学校入学;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九、阳光分班
学生录取后,8月31日前学校将实行阳光分班,届时抽取部分新生家长现场全程监督。
十、咨询电话
学校咨询电话:
刘老师15065561567
陈老师15763314607
学校监督电话:
刘老师13963065127
县教体局监督、咨询电话:
5817000
附: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
五莲县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操作流程
(家长端)
五莲县育才小学
2026年7月17日
五莲县行知实验小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莲教体字〔2026〕14号关于2026年五莲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五莲县行知实验小学2026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4个班,共计150人。
二、入学范围及条件
招收具有学习能力,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居住地符合以下范围:迎宾路以南,青岛路以北,滨河路以东,山东路→黄海路→富强路以西区域。
三、招生时间安排
四、网上报名
1.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登录,使用监护人信息进行注册,根据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选择报名类 别,填报相关信息,扫描或拍照上传证明材料。网上填报信息及 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完整。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 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填 报,适龄儿童监护人可以携带入学所需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所属学 校,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时家庭住址要详细填写,按片区房产“XXXX(小区名称)X号楼X单元X0X”格式填写,如:外海花园3号楼2单元X0X;贵馨佳苑5号楼2单元X0X。
五、资格审查
1.网上审核。网上报名后,县教体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 将对上传的报名信息进行联合审核。
2.现场审核。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 完整、不清晰或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需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学校安排的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对证 明材料有异议的,由学校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确认。
3.审查中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将无法获得 所申请学位,并一律调剂到其他学校入学;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全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双方)。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请于开学后及时提供。
2.城区内按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房产(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对住房拥有50%以上[不含50%]的产权)实行划片招生,以居住地就近入学,有效房产证件发放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前。继续实行“一户一学位”制度,即学区内同一套房产只能供一户家庭在一个学制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用以申请学位(含申请转学)一次,不能重复申请,同一户家庭有多个子女的可不受此限制。如果学位申请人(指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及申请转学插班的学生)使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房屋申请,则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且房屋一旦被锁定,在锁定期间将不能再用于申请学位。
3.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原件等材料,经学校同意后,报县教体局审批。
4.招生期间,请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要求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七、特殊情况认定
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和学生监护人身份证;(2)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无房产证的提供县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明(本县户籍居住1年以上的,不需要提供居住证明)及租房合同证明、进城务工证明等。
2.居住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购房合同和缴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由学校组织人员实地调查核实后予以确认。
3.因城中村改造或其他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入学。
4.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若父母没有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凭相关证明材料,与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1)父母双方是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 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4)孤儿。
5.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确定就读学校。
6.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落实保障。
7.享受城市低保且主要监护人有重特大疾病等家庭贫困学生,按住房就近优先安排入学。视障、听障残疾儿童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中、重度智障残疾儿童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轻度残疾、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所属片区学校随班就读。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教体局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 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8.户籍在外地(或者未落户)的儿童,于7月20日前办理户籍迁移或落户,根据其监护人的房产证明,确定就读学校;未到五莲县办理户籍迁移或落户的适龄儿童少年,且无法确认监护 人,将统筹安排城区周边学校就读。
八、阳光分班
学生录取后,学校将实行阳光分班,届时抽取部分新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现场全程监督。
九、本简章由学校负责解释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解老师13792017101、周老师13963347568。
教体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0633-5817000。
附件:五莲县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操作流程(家长端)
五莲县行知实验小学
2026年7月17日
五莲县北京路小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五莲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6年五莲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莲教体字〔2026〕13号)、《五莲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6年五莲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莲教体字〔2026〕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特制定2026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2个班,共计90人。
二、入学范围与条件
招收具有学习能力且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居住地符合以下范围的居民子女和务工人员子女:
1.黄海路以南,利民东路→浙江路→文化东路以北,山东路以东,222省道以西区域;
2.原洪凝街道大楼小学招生服务自然村(大楼、海眼口、孙家岭、滕家庄、我乐子、梁家坪、李家坪、郑家庄子)户籍且有房产的居民子女;
3.原洪凝街道山阳小学招生服务自然村(前旋子、后旋子、挪庄、后疃、丁家庄、岭东、冯家坪、宅科、马安前、后安木头、前安木头、闫家南山、袁家庄、小坪村、光明村、朱家沟、大尚庄、小尚庄、分山、东山阳、西山阳、黄山、迎新村、公家庄)户籍且有房产的居民子女。
4.御景东方城和大尧村户籍居民子女可自愿选择到学校就读;
5.本片区及实验学校小学部片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三、报名材料
1.招生片区、服务村居居民子女入学
①全家户口簿;
②适龄儿童监护人身份证(双方);
③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证、土地使用证、选址证)。居住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购房合同和缴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由学校组织人员实地调查核实后予以确认。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①全家户口簿及适龄儿童监护人身份证(双方);
②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的,县外户籍必须提供县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明;
③本县户籍居住一年以上的,不需要提供居住证明,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工作证明(用工证明、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等其中之一)。
3.特殊情况认定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若父母没有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凭相关证明材料,与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①父母双方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④孤儿。
(2)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确定就读学校。
(3)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落实保障。
(4)享受城市低保且主要监护人有重特大疾病等家庭贫困学生,按住房就近优先安排入学。视障、听障残疾儿童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中、重度智障残疾儿童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轻度残疾、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所属片区学校随班就读。
四、招生有关安排
五、网上报名
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登录,使用监护人信息进行注册,根据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选择报名类别,填报相关信息,扫描或拍照上传证明材料:房产证明、全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外来务工人员同时出示务工证明。
注意事项:
1.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完整。学校将进行核实确认,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学位。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
2.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填报,适龄儿童监护人可在7月17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入学所需材料原件到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
3.招生期间,请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要求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六、资格审查
1.网上审核。网上报名后,县教体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将对上传的报名信息进行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2.现场审核。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需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学校安排的时间进行现场审核。
3.其他。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原件等材料,经学校同意后,报县教体局审批。
七、阳光分班
学生录取后,学校将实行阳光分班,届时抽取部分新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现场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学校负责解释。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15863377027(李老师)、18300375531(王老师)。
招生举报电话:0633-5817000监督举报邮箱:wlxjyjj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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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洪凝街道所属城区周边小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全县招生要求,结合全街道各小学实际,特制定2026年招生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阳光入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 招生时间
7月17日上午8点通过微信公众号、学校公示栏发放招生简章;
7月17日-20日招生政策解读及咨询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7月17日 8:00—7月20日 24:00网上报名。
三 招生计划
根据全县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全街道计划招生560人。
四 招生办法
城区内按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房产(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对住房拥有50%以上[不含50%]的产权)、户口实行划片招生,以居住地就近入学。有效房产证件发放时间为 2026年7月20日前。继续实行“一户一学位”制度,即学区内同一套房产只能供一户家庭在一个学制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用以申请学位(含申请转学)一次,不能重复申请,同一户家庭有多个子女的可不受此限制。如果学位申请人(指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及申请转学插班的学生)使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房屋申请,则该房屋同一年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且房屋一旦被锁定,在锁定期间将不能再用于申请学位。
(一)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片区
洪凝街道中心小学:(网上报名)
1.服务村居:具有洪凝居、却坡居、西庄村、中疃村户口的适龄儿童;
2.招生片区:成都路以南,五莲山路以北,解放路以东,山东路以西城区内有房产的居民子女;育才水韵、望山豪庭、书香苑小区自主选择洪凝街道中心小学或莫家庄子小学报名。
洪凝街道同俗小学:(网上报名)
1.服务村居:具有同俗村、许家庄村、史家庄村、桃园村、杨庄村、上水峪村、下水峪一村、下水峪二村、下水峪三村户口或有效房产的居民子女。
2.招生片区:黄海路以南,滨河路以西,文化路以北有房产的居民子女;金杉海棠湾、清华锦苑、五莲中学家属小区居民子女可自由选择到育才小学或洪凝街道同俗小学就读。
3.根据招生情况,适量招收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洪凝街道莫家庄子小学:(网上报名)
1.服务村居:具有莫家庄子村、河西村、前汤家沟村、后汤家沟村、大古家沟村、小古家沟村、郭家崖村、仲因村、李家沟村、小官庄村、陆家庄子村、灵山村、长兰村、小凤堂村、红泥崖村、蒲家洼村、马家坪村、杨家庵村、羊角石沟村、山峰村、新兴村、刁屋村、王家河村、姚家沟村、罗圈村、牛心村、莫家沟村、宅科店村、王家泉村、张家沟村、五莲县园艺场户口或有效房产的居民子女。
2.招生片区:文化路以南,解放路以西,山西路以东有房产的居民子女,育才水韵、望山豪庭、书香苑小区自主选择洪凝街道中心小学或莫家庄子小学报名。
3.根据招生情况,适量招收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三)适龄儿童网上报名
申请到洪凝街道各学校入学的,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登录,使用监护人信息进行注册,根据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选择报名类别,填报相关信息,扫描或拍照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网上报名(拍照上传的证明材料要完整、清晰)。
注意事项:
1.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完整。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
2.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填报,适龄儿童监护人可在7月17日—7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入学所需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所属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
3.招生期间,请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要求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四)资格审核
1.网上审核。网上报名后,县教体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将对上传的报名信息进行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2.现场审核。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需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学校安排的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对证明材料有异议的,由学校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确认。
3.其他。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等材料。经学校同意后,报县教体局审批。
4.审查中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将无法获得所申请学位,并一律调剂到其他学校入学;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五)报名材料
1.服务村居户籍、招生片区内有房产的申请入学材料
服务村居户籍、招生片区内有房产的人员子女需到我街道各城区小学入学的,由学生家长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根据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①全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②招生片区有房产的还需提供:主要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与缴款票据和近期的水电暖及物业管理发票等材料,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报名(需提供监护人的无房证明),并实际入住。
2.购买小产权房子女入学
购买小产权房子女入学需到我街道各城区小学入学的,由学生家长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根据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①全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②主要监护人购买小产权房证明材料(如: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需准备拆迁协议、购房合同、银行转账证明、水费、电费、物业费票据等证明材料),并实际入住。
3.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到我街道洪凝街道同俗小学、洪凝街道莫家庄子小学入学的,由学生家长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根据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①全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②主要监护人营业执照或工作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县公安部门签发的主要监护人居住证明(本县户籍不需要提供居住证明)。
4.下列条件,不作为城区学校入学条件
在城区意向购买房产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家长只缴纳部分定金或首付,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预购证)尚未入住,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五 报名时间及安排
六 组织保障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努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全街道小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操作程序,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按规定阳光招生。招生结束后,张榜公布招收学生信息,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监督。对一生多报、提供虚假入学手续或经举报核实确为造假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出立即予以清退,并视情况追究有关责任,报教体局备案。
七 阳光分班
学生录取后,学校将实行阳光分班,届时抽取部分新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现场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学校负责解释。
学校咨询、投诉、举报电话:5810092
教体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58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