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岁患者办理住院手续途中猝死,家属索赔205万

发布时间:2026-07-13 13:54  浏览量:1

据“医脉通”近日一篇文章披露,2024年3月25日9:11,一名39岁患者因“胸痛半天”前往医院心内科门诊就诊。

患者完成心电图检查后,医生建议住院。

患者自行办理住院手续后,在进入心内科住院楼大门安检区域时,突然意识丧失,晕厥倒地。

医生发现后立即给予心肺复苏,并及时送入CCU抢救。最终,患者因抢救无效,于11:41临床死亡。

患者死亡后,家属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充分履行诊疗义务,未采取合理治疗措施改善患者心肌供血及心脏功能,违反相关诊疗规范,导致患者最终死亡。提起诉讼,索赔205万。

经医学会鉴定认为,患者死亡原因推断为心源性猝死。医方医疗行为存在一定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建议医疗过错原因力大小为轻微至次要原因。

依次,最终,法院判赔54.3万。

医院似乎是块唐僧肉,只要死了人,家属就都可以吃一口。

多话老叶就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

老叶只希望,未来的医疗鉴定,能够真正做到既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又不鸡蛋里挑骨头、过度苛责救死扶伤的医生。

医者仁心,职业道德,都需要好的行业环境和执业土壤。

稍微学过生物的都知道,性状是内在和外在的共同结果,

你是草,再肥沃的土地也不会变成树。

你是树,但如果在贫瘠的土地,可能长得还没草高。

如果最擅长的手段,是打着维权的旗号鸡蛋里面挑骨头,那么,往往一个负向性事件,就会毁掉整个行业的信心,让这个行业里人人自危。余响袅袅,寒意瘆人。

当善的代价太高,恶的成本又太低,总有一天,每个人会成为沉默的大多数,眼睁睁看着世道变冷。

老叶希望,在未来的法治社会,医生能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多数读到的案件中,虽然鉴定意见可能因为专业观点问题存在差距,法官对于患者的同情,会偏帮一些未来随着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的处理,也能尽量不偏不倚,相对公平公正,不要让医生受了累、寒了心。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来自可预测的司法实践,透明的责任认定,公平的裁决表达,如果这些不够稳固,任何说得再好听的条款,都不会有人敢相信。

最后,老叶想说的是:司法本来就是对抗平衡。医院不投诉鉴定机构是根源,不竭尽全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参加诉讼的人员,缺乏主人翁思想,担心维护医院利益,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医院又不肯权利保障参诉人员个人利益,导致博弈双方力量不对等。

博弈需要双方具有同样的耐心、韧性和手段。医院只会发牢骚,只会幻想别人替你出头主持公道,怕惹麻烦,盲目追求零舆情,为了院领导个人免受负面影响,而不敢放开手脚维权。

而对患方的非理性维权实行绥靖,这些明显的不作为、不担当、普遍存在,才是医患纠纷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

法律之内却考虑法外因素,误把本身就饱含温度的法律,误解为法律缺乏温度,只考虑个案,而不考虑个案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对社会的错误指引、对社会风气的污染。

目前医院就是唐僧肉,谁都能来光明正大的啃一口。

还是一个过街老鼠,谁都能堂而皇之的踩一脚。

甚至,就连目前流行的短剧,无不拿黑一下医院医生开涮。

自己办住院途中猝死,家属竟然索赔205万。

让我徒然想起了网上的一句话:他明明可以抢的,却偏偏给你安了个名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