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鉴定可以取消了?
发布时间:2026-07-13 12:14 浏览量:1
评论区有位朋友说,对疑难复杂案件、医疗纠纷案件、多次退案案件,建议推广专家会诊意见,代替司法鉴定意见。我想这既是对当下鉴定行业巨大压力的反馈,同时代表了很多鉴定人无奈的心声。
以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为例,如果按照现在很多鉴定人、医务人员的呼声,是可以取消了。
从司法鉴定机构的角度来说,
在医疗纠纷鉴定领域正面临巨大的压力,很多鉴定意见出具后,医患双方均不满意,双方均投诉。
前段时间,我与一位资深专家聊天时,得到了一个惊掉下巴的消息,有些鉴定机构的退案率可能超过70%,当然这是非官方数据。但是,这足以说明,鉴定机构在医疗损害司法鉴定领域的压力之大。
2024年5月10日,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外宣布暂停受理医疗损害鉴定。当然,暂停原因不得而知。
从医疗机构的角度来说,
很多医疗机构认为司法鉴定是“外行评价内行”。
法医并非临床医生,对临床实际并不了解。而现在临床专业划分越来越细,除了临床专业,很多学科已经开设了亚专业,即使是临床医生,也难以跨专业对其他学科进行评价。让法医去实施鉴定,是典型的“外行评价内行”。
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国家顶层设计,是具备合法资质的。
为了打破“外行评价内行”,北京地区发布的医疗损害鉴定新规,确定的原则之一就是“坚持同行评议”。现行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虽然是鉴定人负责制,但是均要求鉴定机构聘请临床专家进行咨询,在鉴定所涉及的专业方面实现“专业对口”。
有朋友留言称,云南省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由法医师鉴定改为法医与临床专家共同鉴定,法医对临床鉴定是“外行评价内行”,临床专家评价医疗行为担心“医医相护”,所以将两者结合,共同实施医疗损害鉴定。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实务》
(第二版)中提到,医疗损害鉴定成为交叉研究的亮点。20世纪80年代起,法医学开始介入医疗纠纷、医疗损害鉴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医疗纠纷鉴定在学术、实务都取得了一些成就。虽然,在基础研究、关键理论研究等层面仍然存在短板,但历史的车轮是一直向前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这个分领域也会成为参天大树。
抱怨和牢骚,在任何时代都会存在,时代的发展肯定会伴随各种不同声音,这是正常现象。如果现在是最艰难的时刻,只要大家能够挺住,相信春天一定会到来。
现在很多行业都面临空前的压力,我想行业发展更需要进行正确、合理的疏导,让从业人员即使“负重”也敢于“前行”。
最后回归主题。你觉得医疗损害鉴定,可以取消吗?如果取消了,怎么认定医疗纠纷中的责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