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县(市、区)培育工作
发布时间:2026-07-08 10:55 浏览量:1
7月7日,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召开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县(市、区)培育工作启动会,对我省示范县培育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系统部署。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挂职)李婕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县(市、区)培育工作,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的政治要求,是推动县域妇女儿童工作整体提升的重要机遇,是回应妇女儿童美好生活期盼的民生工程。各有关县(市、区)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强调,示范县(市、区)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抓住关键、夯实基础。各有关县(市、区)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责任清单,细化任务分工,划定时限,强化督导问效,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推动示范培育工作。要严格对照“两纲”确定的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等各领域的目标任务,全面梳理摸清底数,聚焦短板精准攻坚,强化统计监测评估工作,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如期达标。要强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使用,着力在妇幼健康服务、教育资源配置、普惠托育和养老服务、文体科普设施建设、社会福利设施保障等方面补齐短板、提升品质。要深挖特色亮点,将示范县(市、区)创建与儿童友好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特色产业发展等相结合,注重经验总结与宣传推广,努力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山西经验”。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将把示范培育工作作为未来三年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坚持“扶创建、促提升、强示范”的工作导向,在项目资源、培训资源、政策指导、宣传推广等方面向各示范县(市、区)倾斜,全力推动我省妇女儿童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省政府妇儿工委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了培育工作背景。太原市小店区、晋中市寿阳县、晋城市阳城县、运城市盐湖区分别围绕创建工作基础、现有做法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作了交流发言。
2025年12月,国务院妇儿工委印发《关于开展2025-2030年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工作的意见》,对示范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山西省政府妇儿工委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省级主导、市县主创、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经县(市、区)自查自评、自愿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初审,太原市小店区等16个县(市、区)被纳入重点培育范围,将择优遴选9个候选示范县(市、区),通过典型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动形成各地争先创优、促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各有关市、县(市、区)妇联主席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太原,各市、县(市、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