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卧床舅舅当“索赔道具”!一女子数百次虚假索赔被刑拘!看执法干部如何从工单揪出虚假索赔“大鱼”!
发布时间:2026-09-24 09:04 浏览量:1
上海金山,一个女子被刑拘了。
3
8
虚拟身份
16
覆盖行政区
数百起
投诉量
网购面包、鱿鱼仔、方便面这些小额预包装食品,谎称家中老人吃了腹泻——仅凭老人卧床的照片和视频向商家施压,单次索赔100到300元。
就是这么一套看起来"低技术"的操作,在全市16个行政区来回扫了一遍,发起了
数百起投诉
。
直到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在处置一批普通工单时,发现了异常。
图为嫌疑人接受审讯
这个案子是怎么暴露的?
这个案子最值得关注的第一点,不是嫌疑人做了什么,而是
监管部门怎么发现的
。
金山区一家饮料生产企业收到了杨某的300元索赔。杨某拿不出任何就医凭证,但企业最终还是给了钱——不堪纠缠。
这种"花钱消灾"的处理方式,在基层太常见了。几百块钱,走流程、举证、应诉的时间成本远超赔付金额。很多商家选择了最省事的方式:给钱,了事。
但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在处理这个工单时,没有按照常规流程走完就结束。他们注意到两个关键特征:
异常信号
第一,话术模板化。
投诉内容的表述方式高度一致,明显不是普通消费者的随机投诉。
第二,频次异常。
同一个投诉人(虽然用了多个身份),投诉量远超正常消费者的合理范围。
于是,他们没有就事论事地处理单个工单,而是
对这个投诉人近一年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工单进行了复盘排查
,锁定线索后移送公安侦查,并获得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的大力支持。
最终,公安刑事立案,杨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一步跨出去,意义很大。
从"投诉处理"到"刑事打击",中间经历了什么?
过去几年,职业索赔一直是基层市监最头疼的问题之一。
121号令(《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给了基层不少武器:投诉举报分别处理、非生活消费需要的认定、恶意投诉可以不予受理……这些规则在行政层面确实提高了应对效率。
但说实话,行政处罚的震慑力有限。
很多职业索赔人比执法人员还熟悉投诉流程。他们拆单、换号、跨区域操作,每一次索赔金额不大,单独看每一个工单都像"正常维权"。行政层面最多是不予支持、终止调解,对索赔人本身几乎没有实质性的惩罚。
上海这个案件的突破点在于——
把零散的行政投诉线索串成了刑事证据链
。
为什么可能构成诈骗罪?
两高一部《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实施"碰瓷",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赔偿,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杨某的行为模式完全契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虚构事实:
根本没有食品致人腹泻的事实,完全是编造的
隐瞒真相:
使用多个虚拟身份,掩盖同一人反复操作的事实
骗取财物:
商家基于虚假事实产生错误认识,"自愿"给付赔偿
非法占有目的:
数百次操作、系统性作案,明显以牟利为目的
为什么也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杨某拿老人卧床照片向商家施压,本质上带有"不赔钱就闹"的要挟意味。如果商家是因为"怕被持续投诉""怕被差评""怕被反复举报"而被迫给钱,这就符合敲诈勒索中"以威胁或要挟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274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
多次敲诈勒索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即可认定为"多次"。杨某数百起投诉,即使按最保守的口径,也远远超过了刑事追诉门槛。
牟利性职业索赔的认定特征
根据贵州等省最新发布的治理意见,以下特征可以综合判定牟利性职业索赔:
认定特征
杨某的对应行为
购买数量、频次明显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 数百起投诉,覆盖16个区 投诉内容呈格式化、模板化特点 话术模板化,同一套说辞反复使用 冒用他人名义,不配合核实验证身份 3个手机号变换8个虚拟身份 无实际损害,以轻微问题为由索要财物 始终无法提供病历、诊断报告 通过造假、捏造事实等方式索赔 虚构食品致老人腹泻事实
几乎条条命中。
这个案子给基层执法的三个启示
1
从"单工单处理"到"投诉人画像"
基层市监所日常处理投诉,很容易陷入"来一个处理一个"的模式。但金山的做法提醒我们:
应该建立投诉人维度的数据画像
。
同一个手机号、同一个收货地址、同一种投诉话术、同一个收款账户——这些线索分散在不同工单里,只有串起来才能看到全貌。杨某用3个手机号换了8个身份,如果只看单个身份,可能觉得只是"投诉频率高了一点"。但把所有身份关联起来,数百起投诉、覆盖16个区的画面就清晰了。
121号令已经给了制度基础——分别处理规则让我们可以把同一个人的多次投诉合并审视,而不是被拆单操作牵着走。
2
行刑衔接不能停留在文件上
这个案子的成功查处,关键在于市场监管局、政法委、检察院形成了有效协同。
实践中常见问题:市监移送给公安,公安认为"金额太小不够立案";行政取证的证据,刑事上不一定能用;缺乏常态化沟通机制,个案协调成本高。
金山的做法:
在发现异常模式时,尽早引入检察院和公安,联合研判线索
。不是等到所有证据都完美了再移送,而是在行政调查阶段就和刑事司法部门联动,确保证据收集方向从一开始就对齐刑事追诉标准。
3
商家"花钱消灾"的心理,恰恰是职业索赔的土壤
杨某的套路并不高明。面包、鱿鱼仔、方便面——都是标准化预包装食品,有没有质量问题很容易验证。但数百起投诉、数百次得手,说明绝大多数商家选择了"给钱了事"。
一家饮料企业被索赔300元,拿不出就医凭证还是给了钱。这300元对企业来说是小事,但正是这种"花小钱省麻烦"的心态,让杨某确认了这套方法可行,才会越做越大。
基层市监部门应
引导商家建立正确的应对策略
:面对明显不合理的索赔不要急于赔付,保留完整沟通记录和产品质检报告,主动向监管部门反映异常,遇到涉嫌违法的索赔行为及时报警。
写在最后
从2024年两高发布规范职业索赔典型案例,到2026年各地密集出台治理意见,再到上海金山这个案件的刑事打击——
职业索赔的治理正在从"行政防御"走向"刑事打击"
。
这对基层市监执法人员来说,是一个重要的信号:
我们手里处理的每一个投诉工单,都不只是一个需要关闭的工单。它可能是一条正常消费者的维权,也可能是刑事犯罪链条上的一环。
多一步数据复盘,多一次串并分析,多一回跨部门协同——可能就破获一个案子。
注:文中照片及图片素材引自法治日报、i金山
作者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修方珑
来源 | 市监学习驿站
审核 | 于成龙 张丽娟
编辑 | 石浩源
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和数字出版部制作出品
➤
监管执法
| | | | | | | | | | | | ➤
学习充电
| | ➤
智库专家
| | | | | | | | | ➤
产品活动
| | | | ➤
新媒体报告
| | | | |
➤ 社群交流
| | | |
市场监管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