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摔伤卧床引矛盾,法院情理兼调化解赡养纠纷
发布时间:2026-09-23 10:49 浏览量:1
赡养父母是为人子女与生俱来的本分,更是法律明确规定、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五棵树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赡养纠纷案件,一名86岁高龄老人摔伤重病卧床,辛苦拉扯长大的三名子女却因大额医疗费分担产生分歧、互相推诿,无奈之下老人将子女诉至法院,最终在法官情理法相融的调解与判决下,这场家庭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据了解,年过八旬的王大娘老伴早已离世,多年来独自一人含辛茹苦将三名子女抚养成人。今年春天,王大娘不慎意外摔倒,造成髋部骨折,住院治疗花费了3.7万元。老人无力承担这笔大额开销,于是找到三个子女。却不想,子女们相互推诿,谁都不想承担这笔费用,走投无路的王大娘最终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将三名子女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专门前往王大娘家中实地走访核查情况,了解到,早在2025年,王大娘就曾因赡养问题起诉过三名子女,当时法院已依法作出判决,要求三名子女每人每月向老人支付1000元赡养费。也正因此,有两名子女认为自己已经按时履行赡养义务,老人的日常开销、就医费用均包含在每月的赡养费之中,无需再额外承担此次骨折产生的大额住院费用。三名子女中,仅有一名子女愿意主动承担相应医疗费用,同时承诺照料老人的日常起居,兄妹三人分歧严重,案件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结合老人的实际情况、当地生活物价水平以及高龄失能老人的照料需求,细致梳理核算老人的生活与就医开支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王大娘已是86岁高龄,属于完全失能老人,三名子女每月合计3000元的赡养费,仅勉强覆盖老人日常基础护理的基本开销,根本无法承担老人的药品、诊疗等医疗支出。此前判决的每月赡养费,是保障老人基本生活的保底费用,仅能满足老人日常衣食和小额零星就医需求,老人此次意外骨折产生的三万余元住院费,属于突发大额医疗支出,不能与日常赡养费相互抵扣,子女的法定赡养义务不会因日常赡养费的支付而免除。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裁定三名子女平均分担王大娘此次3.7万元的住院医疗费用。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特意将三名子女单独留下,结合老人半生辛劳的过往耐心劝导。最终,三名子女均服从法院判决,当场作出承诺,后续会共同承担老人的所有赡养责任,通过轮流照料的方式悉心照顾母亲的日常起居,用心弥补亏欠,让老人能够安享晚年。至此,这场因老人意外就医费用引发的家庭赡养纠纷,在法官情理法交融的妥善处置下,圆满落幕。
编辑:孙懿辞
初审:孙懿辞
复审:梁爽
终审:臧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