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正上方天花板有个圆孔,里面藏着针孔摄像头——偷拍的竟是房东
发布时间:2026-07-30 10:10 浏览量:1
北京丰台,王女士和男友租下一套房,入住没多久就觉得不对劲:卧室床铺正上方的天花板,有一个刻意修饰过的圆形小孔。凑近一看,孔里嵌着一枚针孔型摄像头,镜头直对床铺。
两人立刻报警。警方查明,偷装设备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房东本人;更讽刺的是,摄像头还完整录下了房东趁租客不在潜入屋内、打孔安装的整个过程。
这并非孤例。另一起案件中,崔某江等人把普通民用摄像头改装成偷拍器材,在网店售卖;张某达等人买来后带老乡、熟人进酒店房间安装,偷拍房客隐私视频,再由同伙非法获取住客登记信息、实施敲诈勒索。公安机关最终对
124名犯罪嫌疑人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捣毁制售窝点,拆光酒店内所有偷拍头。
3厘米厚、1000万像素、月销过万:偷拍设备正在“日常化”
央视《法治在线》记者实测:在电商、社交平台搜“针孔摄像头”“隐藏摄像头”,大多被屏蔽;但换成“小孔摄像头”“无线摄像头”“隐秘记录”等词,大量伪装器材立刻跳出。
其中一款标榜“充电一次、待机一年、工作不闪灯”的设备,
厚度仅3厘米,像素1000万
,支持手机远程监看,店铺显示已售
超1万台
。还有“黑科技神器”大小如车钥匙,镜头可180度旋转,商家附赠车钥匙外壳;记者随机买的胸牌式记录仪,表面是工牌、卡通兔子图案,右眼位置就是微型镜头;窃听端更夸张——“录音神器”宣称实时定位、远程录音、无声无光无振动,评论区有人晒“放抱枕里全录清”“方向盘下洞里几天没被发现”。
怎么算“窃照专用器材”?专家给了一条硬标准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谢澍教授指出:普通运动相机、执法记录仪,有提示灯、有屏幕、能被感知“正在录”;
如果摄像头看不见、提示灯没有、机身伪装成日用品、拍摄时无任何感知信号
,就有较大可能被
可能是法律意义上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而我国刑法第283条明确: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最高可判七年;第284条对“非法使用且造成严重后果”亦定罪处刑;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也非法安装使用此类器材单列处罚。
平台屏蔽敏感词,商家换词继续卖——漏洞在哪
记者观察到,平台关键词屏蔽容易绕过:销售方靠换品类名、换品类叫法、私聊引流、定制伪装外观,就能继续上。谢澍认为,平台不能只做“词表拦截”,要在
上架环节
对商品是否具备隐蔽摄录、无提示录制
工作、日用外观伪装等特征做源头鉴别,该下架就下架。
社科院法学所支振锋研究员补充:要压实平台实名审核与可疑交易预警,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生产—销售—安装—敲诈”全链条打,不能只等事后抓现行。
租房族、住店客、车主三方自查建议(可单独做成卡片)
租房/住店:重点查床正上方、烟雾器、插座孔、路由器、空调空调出风口、挂画背面;用车:抱枕夹层、方向盘下方孔洞、OBD接口附近;通用:关灯开手机前摄扫红外点、用Wi-Fi扫描陌生设备、发现异常孔位先拍照再报警。
青科新闻综合:央视新闻《法治在线》 重庆晨报
编辑:山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