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儿童友好建设领域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
发布时间:2026-07-17 11:51 浏览量:1
近期,广东省深圳市妇联牵头编制的《儿童友好公共设施服务体系建设指南》(GB/T47703-2026)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这是我国儿童友好建设领域首个国家标准,也是深圳市先行示范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又一项创新成果,为全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贡献深圳智慧。
标准确立了儿童友好公共设施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和体系架构,搭建“身心发展+环境支持”两大服务类型、“城市-街区-社区”三级配置、“年龄+群体”双重适配的三维立体体系架构,构建覆盖全领域的儿童友好公共设施服务体系。
一是明确六大基本原则,确立统一服务基准。标准紧扣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保障要求,明确“儿童优先、普惠可及、安全健康、兼顾差异、因地制宜、共建共治”六大基本原则。以儿童最大利益为核心,确保儿童需求优先满足;以公平、均衡、普惠、可及为导向,推动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同时适应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城施策推进儿童友好建设。
二是构建三维立体体系架构,实现设施分级分类配置。从服务类型、层级配置与分类适配三个维度,结合不同年龄段、不同群体的需求,提出儿童友好公共设施服务的领域内容、空间场景及人群适配指引。在服务类型方面,包含身心发展和环境支持两大类,涵盖健康、教育、托育、福利、体育游戏、文化、法律、交通,聚焦个体成长需求,以空间为载体营造正向社会环境,实现儿童成长多场景服务覆盖。在层级配置方面,围绕身心发展和环境支持两大服务类型,依据行政管理范围、地理位置及功能特征,从城市、街区、社区三级空间维度进行划分,提供不同层级的公共服务设施。在分类适配方面,分龄设计专项指引,满足儿童差异化个性化需求,年龄适配依据儿童不同成长阶段,针对0~3岁、3~6岁、6~15岁、15~18岁四个年龄段,分龄设计设施参数和场景功能;群体适配兼顾不同群体差异化需求,切实增强设施服务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统一标准精准指引,指导推动全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标准旨在破解各地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标准不统一、资源配置不均衡等突出问题,并立足我国城市发展实际与儿童成长需求,以全国统一规范为抓手,以全面提升城市空间适儿化品质、增强公共服务效能为根本导向,系统搭建起全域覆盖、层级衔接、运转顺畅的儿童友好公共设施服务体系,有利于指导各地系统性、高质量推进儿童友好建设,全面提升全国儿童友好建设水平。
期待随着这一国标的出台
我们身边有更多儿童友好空间
一起守护孩子们的快乐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