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中小学生及幼托儿童健康防护提示

发布时间:2026-07-11 09:00  浏览量:1

暑期高温高湿、极端天气多发、人员流动频繁,各类传染病、意外伤害风险突出。为切实保障全市中小学生及幼托儿童暑期身心健康,引导家长、校外托管机构和学生做好暑期健康防护工作,鄂州市疾控中心现就有关工作提示您:

一、严把饮食关口,防控食源性及肠道传染病

夏季病原微生物容易滋生,食源性疾病、肠道传染病高发。家长和校外托管机构要严格落实饮食卫生管控,引导学生和幼托儿童坚持饭前便后、外出归来规范洗手;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变质、来路不明食物,不食用安全状况不明的野生蘑菇、野菜。食材生熟分开储存加工,食用剩饭剩菜时,须先检查是否变质,再彻底加热,限时食用。外出就餐宜选择卫生状况较好,证照齐全的餐饮单位,远离无证摊贩和卫生状况不佳的餐饮场所。出现呕吐、腹泻、发热等症状及时就医,避免带病参与集体活动。

二、强化防蚊灭蚊,防范境外输入性蚊媒疾病

暑期为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疟疾、乙脑等蚊媒疾病易发季节。各位家长和校外托管机构应及时清理室内及周边积水,清除蚊虫孳生地。室内常态化落实纱门、纱窗、蚊帐等物理防蚊措施,外出穿着长袖衣裤、规范涂抹儿童驱蚊剂。

学生和幼托儿童暑期外出旅行,家长需提前了解目的地传染病流行态势,尽量规避蚊媒病高发疫区;确需前往的,全程做好防蚊避蚊措施。返程后持续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头痛、皮疹、关节痛等不适,须第一时间就医并主动告知旅居史、蚊虫叮咬史。

三、远离涉疫水体,严防血吸虫病感染

暑期处于主汛期,沿江水位上涨,钉螺扩散和血吸虫病感染风险升高。家长和校外托管机构要教育引导学生、幼托儿童不在有血防警示标识、存在钉螺分布的河港、滩涂、水塘等水域戏水、游泳、捕鱼。必须涉水活动时要穿戴防水衣裤和胶鞋、手套,接触可疑疫水后,及时开展血吸虫病筛查。

四、科学规范用眼,持续抓好近视防控

假期需持续规范用眼习惯,引导学生和幼托儿童严格落实"20-20-20"护眼原则,即每近距离用眼(看电子屏幕、看书、写字等)20分钟,需向20英尺(约6米)外的远处景物远眺20秒。严控非学习类电子产品使用时长,每日累计不超1小时。保持正确读写坐姿,保障每日不少于2小时户外自然光活动,有效预防、延缓近视发生发展。

五、合理膳食运动,有效预防儿童肥胖

引导学生和幼托儿童规律一日三餐、均衡膳食,多摄入蔬果、优质蛋白,严控高油、高盐、高糖食品及含糖饮料摄入,杜绝零食代餐、暴饮暴食。坚持每日适度运动,家长定期监测学生、幼托儿童身高体重及BMI指数,及时干预营养不良、超重肥胖问题。

六、防范极端天气,做好雷雨暴雨汛期防护

暑期容易出现雷雨、大风、短时强降雨、洪涝等极端天气。家长和校外托管机构需密切关注气象预警,合理规划学生与幼托儿童出行及户外活动。雷雨天气及时关闭电器电源、门窗,远离导电设施;户外遇雷雨、积水险情,立即避开高大构筑物、低洼积水河段,就近安全避险。暴雨洪涝天气严防坠井、触电、山洪伤害。

七、加强心理关爱,护航学生心理健康

家长要常态化开展亲子沟通陪伴,及时疏导孩子暑期焦虑、低落等负面情绪。丰富假期文体、公益、劳动实践活动,培育积极健康心态。发现孩子持续情绪异常、社交抗拒、睡眠紊乱等情况,及时疏导干预,必要时寻求专业心理帮扶。

八、压实监护责任,严防各类意外伤害

家长要重点强化防溺水教育,严格落实防溺水"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严禁学生私自野外涉水,游泳戏水须家长全程监护。高温时段减少户外剧烈活动,做好防暑降温。严守居家用电、用火、用气安全,妥善存放危险物品。规范暑期出行交通行为,全程做好出行安全防护,杜绝交通意外。

九、深化家校协同,筑牢开学健康防线

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持续开展暑期健康科普、安全警示教育。社区依托暑托班、公益活动,补齐留守儿童、双职工家庭健康教育短板。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主体责任,合理安排学生作息,保障充足睡眠。学校、托幼机构要引导学生、幼托儿童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做好戴口罩、保持规范社交距离,有效预防呼吸道传染病;认真落实开学前健康监测,坚持健康入校、不带病返校。主动配合学校完成入学疫苗接种查验工作,按规范及时完成疫苗接种,夯实校园群体免疫基础。

请家长和学校、托幼机构,以及校外托管机构高度重视暑期学生、幼托儿童健康防护工作,家校社协同发力,全方位筑牢健康安全屏障,保障广大儿童青少年平安、健康、快乐度过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