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喝多开房往床上一躺,发现女子后抱住对方,原是酒店给错房卡
发布时间:2026-07-11 08:38 浏览量:1
最恐怖的事情,并不是半夜里有人来敲门,在酒店里觉得门锁、房卡都很安全的时候,一个陌生人竟然用钥匙打开了你的房间,并且躺在了你的床上。
这件事就是在北京市大兴区发生的。刘女士自己去外地出差,在酒店里忙碌了一天之后,到了晚上十点左右才结束工作,并且洗澡、休息之后就入睡了。没有想到的是,半夜的时候有人把她的房间门给打开了。
进来的是一位喝多了的男性客人。
拿着前台发放的房卡进入房间,并没有敲门、强行闯入或者悄悄跟着别人的行为。他认为这是自己住的房子,在进去之后就直接躺在了床上。刘女士一开始是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床边上有一股重量感,然后那个男人又伸出手来抱住她,并且口中还在念叨着要去找充电器。
刘女士当时就惊醒了,打开灯一看,发现床上有个陌生人,顿时吓了一跳。
此时的男人已经喝得差不多了,也开始发懵了,于是就马上去道歉,并且穿上衣服就跑了出去。根据监控录像显示,他在房间里面呆了大概15分钟左右才出来。
也就是这么短短的十几秒钟时间,就可以让人感到害怕而产生阴影。
刘女士那天晚上再也没有睡觉了,自己一直等到天亮的时候才去报警。经过警方调查之后得知,“门没有关上”并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所在,而是由于酒店前台发放错误的房卡所引起的。该男子属于正常的入住情况,并且使用的也是正常的房卡,但是对应的房间却是错的。
其实不是客人的运气不好,而是酒店的服务员犯了一个很低级的错误。
后来在调解的时候,该男子先给刘女士赔偿了五百块钱作为自己喝醉之后做出不当行为的一种弥补。酒店方面开始的态度还是不错的,在警察以及双方当事人面前表示愿意赔偿一万元,并且询问了对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就是想尽快把钱打过去。
那么怎么样呢?但是钱一直没有到账。
刘女士过了几天再去找的时候,酒店的态度就变了。先是说领导没有批准,然后又说财务正在办理中,拖延时间,到最后干脆改口,只同意退还175元房费,并且不再承认1万元的事实。
更加荒唐的是,酒店反过来责备刘女士没有反锁门,并且认为刘女士也负有责任。一经提出之后,味道也就不同了。开始时是承认错误,后来就推卸责任了。
刘女士没有和他们继续纠缠下去,而是去搜集监控录像、聊天记录以及报警的情况等证据,并且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的态度非常清楚:酒店收取了房费之后就应当保证住客的人身安全以及隐私安全。把房卡给错了,让一个陌生人半夜里开门进入房间,并且躺在了床上,这并不是一个小错误,而是实实在在的责任事故。
酒店用没有反锁门来作为借口,但是法院并没有接受这个理由。理由也十分明了,住客入住酒店的时候就应当认为门禁系统以及房卡管理都是正常的。反锁属于一种额外的安全措施,并非必须要做的动作。不能因为酒店把卡片发错之后就把责任推到顾客身上。
另外一点也已经解释清楚了:男子所赔偿的五百块钱,并不等于酒店应该承担的责任。一个是对个人的行为后果进行补偿,另一个是由于酒店管理不当造成客人的人身安全、隐私受到侵犯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两者不能相加计算。
最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酒店退还原告全部房费,并且给原告刘女士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六千元。
法院并没有按照酒店口头承诺的一万元来进行判决,但是六千元加上退款和道歉已经表明了问题所在。特别是对于酒店这样的“先答应再赖账”行为来说,在法庭上就被打回去了。
这件事中,醉酒的男子也存在一些问题,因为他进门之后没有看清楚状况就把头靠在了床头上,并且还抱着一个人。但是按照责任大小来分的话,根源就在酒店这边。如果不是前台把房卡弄错了的话,后面一系列荒唐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人们住酒店主要是为了获得安全感和安心感。最起码的房卡管理工作都做不好,出了问题还想着用175块钱来搪塞过去,谁会答应呢?
刘女士第二天才去报警,并且也很好理解。遇到这样的事情的时候,人们的第一反应并不是马上去维权,而是一开始就自己镇定下来。那天晚上她抱着手机一直坐到了天明,这就足以证明当时她是惊恐万分的。
酒店如果一开始就老老实实地去解决的话,那么问题就不可能被带到法庭上去。但是它偏偏选择了最不好走的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