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儿童网红乱象:涉违法当严管,家长将孩子当成“流量密码”,自媒体逐利无底线助推扩散,平台审核存漏洞纵容视频传播
发布时间:2026-07-08 12:32 浏览量:1
7月8日,@人民网观点 发文锐评儿童网红乱象:涉违法当严管。
强迫幼童生吞虫蚁野草博眼球;发布姐弟互殴、兄妹反目等视频刻意制造家庭矛盾;将儿童模特包装成情侣炒作带货;为打造吃播网红将3岁女儿喂到70斤……近日,媒体曝光的一系列“儿童网红”乱象在网上引发热议。
家长偶尔“晒娃”,分享成长点滴,人之常情,无可非议。但在利益诱惑之下,一些家长将懵懂无知的孩子当成“流量密码”——编脚本、立人设、接商单,无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将亲情异化为牟利交易。更有一些网红孵化机构在背后推波助澜,为急功近利的家长提供辅助,一门心思打造“儿童网红”赚快钱、快赚钱。从“晒娃”变成“啃娃”,一字之差,差的是底线。
此外,部分自媒体逐利无底线,刻意放大猎奇内容,助推不良风气扩散;部分短视频平台审核存在漏洞,对伤害儿童、刻意制造冲突的内容识别滞后,纵容此类视频持续传播,为畸形育儿网红产业链提供了生存土壤。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更是直接划出红线: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这些规定不是一纸空文,是给所有孩子撑起的保护伞。
整治“啃娃”乱象,监管部门更要主动亮剑,细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执法标准。针对利用儿童牟利、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屡教不改的监护人、自媒体从业者依法追责,形成震慑。同时社会也要发挥监督作用,鼓励公众举报伤害儿童的不良短视频,形成抵制畸形“儿童网红”的舆论氛围。
流量有价,童年无价。过度包装出来的“儿童网红”,与其说是记录孩子的成长,不如说是成人世界的功利与算计。童年没有玩耍与陪伴,只有脚本、镜头和数据,这样的成长底色满是伤痕。“晒娃”应晒之有方、晒之有度,这既是呵护孩子健康成长的必要之举,也是净化网络空间的应有之义。
此前,7月5日,#3岁女童被喂到70斤吃播赚流量# 话题冲上热搜。
据@央视网消息,随着短视频的普及,越来越多未成年人被推上网络平台,被称为“网红儿童”。流量背后,一系列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乱象也悄然滋生。
一些自媒体账号发布整蛊未成年人的视频,利用未成年人生吞虫子、蜗牛、野草等内容博眼球、赚流量;
一些账号发布姐弟互殴、兄妹反目等视频,刻意制造家庭矛盾;
还有一些视频将儿童模特包装成情侣进行炒作,在平台带货;
还有一些家长为打造吃播网红,将3岁女儿喂到70斤;
部分账号刻意拍摄未成年人说不符合年龄的话语。
这些行为,在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中,都作出了详细和明确的规定。
办法明确了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或者实施不良行为的信息类别,例如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信息;通过谐音梗、缩写词、拆解字、图文结合等形式传播不良网络用语的信息等。
办法还明确了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的信息类别,例如利用未成年人形象摆拍演绎含有不良价值观或者不当言行的剧情内容的信息;利用未成年人形象展示营销不适宜未成年人的产品与服务的信息等。
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办法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以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采取防范和抵制措施,避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如有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审核:南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