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底藏大量用过避孕套!住酒店全身发痒,酒店:拿出证据才赔偿!
发布时间:2026-09-21 08:29 浏览量:1
太不负责任了,一定要追究责任!甘肃兰州,一男子在当地出差入住某酒店,酒店床底现大量用过的避孕套,并且全身发痒,腿挠出血痂,他反映到酒店方面,酒店给出解释:可以退钱,但要证明是床单引起,工作人员产表示:可能阿姨忘打扫床底!网友纷纷留言:出差都会备一次性床单被套,不敢用酒店的!
据海报新闻报道称,9月20日,刘先生表示,他于19日到甘肃省兰州市出差,花费356元预订了佐也酒店(张掖路步行街店)一间大床房,总共住4晚。
他称入住后,躺在床上闻到一股又臭又怪的味道,能看见的地方都干干净净,但厕所是香薰精油味,出来就是浮灰加霉烂的味道。
他掀开床底查看,发现里面全是用过和没用过的避孕套、拖鞋、身份证、遥控器以及大量灰土。
并且。身上发痒,腿上挠得血痂都出来了,酒店却让他去看病,并称“你要证明是我们这的床单引起的,你就来找我们”,唯一解决办法就是退钱,如果不是床单引起的则不赔。
涉事酒店工作人员称刘先生之前预订的房间已全部打扫干净,已将356元房费退还刘先生,并表示刘先生若去医院检查,可拿报告给店长再协商解决。
同时,对于床底为何有大量垃圾,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打扫卫生是阿姨负责,可能退房时房间多阿姨会忘掉打扫床底,店长平时有检查卫生,但这段时间外出了。
评论区中,马上有不少热心网友爆料:我在酒店柜子里看到女士内裤,男士衬衣,淋浴房看到女士发夹等!好多快捷酒店都不换床单!出差都是三星以上。偶尔枕头底下都是头发!
也有不少网友强调:一分价钱一分货,现在绝大多数经济型酒店卫生都不行,低价格揽客的结果就是质量肯定不行
也有少数网友分析:可能于垃圾无关,过敏性皮肤瘙痒,是否与床底下的垃圾有关,待医生检查可定义的。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到底该怎么看?
第一,床底遗留大量垃圾,酒店已经构成违约!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消费者付费入住酒店,双方就形成住宿服务合同关系。酒店有义务提供干净、符合卫生标准的客房。
床底遗留大量杂物,属于严重清洁不到位,已经违反合同义务,就算客人暂时没有出现身体不适,也有权要求退款、换房。
也就是说,保洁、店长管理疏漏,属于酒店内部管理问题,不能拿来对抗消费者。
第二,酒店不能把全部举证责任甩给消费者!
首先,《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事件中,酒店说“证明是床单引起的才赔偿医药费”,这句话不能完全简单理解成酒店免责。客房床底存在大量污物,本身就是酒店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但如果想要主张医疗费等人身损害赔偿,确实需要证据证明皮肤瘙痒和客房不洁存在因果关系,比如医院诊断证明。
第三,酒店卫生不达标,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法查处!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酒店属于公共场所,必须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相关规定。客房卫生严重不达标,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介入调查,责令整改、甚至行政处罚。
所以说,酒店保洁、查房制度流于形式,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开展监管处罚。不只是酒店和客人私下协商退款了事。
最后,住酒店,大家花钱买的是安全、干净的住宿环境。床底藏着各类垃圾,带来巨大卫生隐患。很多网友说,现在不少经济型酒店卫生踩雷,出门只能自带一次性床品。
大家住酒店有没有遇到过卫生乱象?遇到这种情况,你知道该怎么维权吗?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关注老何看法,看懂生活法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