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创新资金托管模式,守护困境儿童司法救助“保障钱”

发布时间:2026-09-20 17:00  浏览量:1

为切实防范司法救助资金被挪用、滥用风险,保障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合法权益,近日,南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南昌县司法局出台《关于特殊人群司法救助金提存管理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创新建立司法救助金公证提存托管机制,并成功办理全县首例困境儿童司法救助金提存公证。

在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虐待案件中,被害儿童因法定监护人暂未明确,国家司法救助金若直接发放,存在资金管护风险。为确保救助资金安全,南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据《工作办法》,引入公证第三方监管模式,将该笔救助金交由南昌市大成公证处专户提存代管,实行封闭留存、全程溯源管理。

按照《工作办法》规定,由检察机关制定救助金发放计划书,明确资金发放节点、金额;公证处设立专用提存账户,专款专管。待该儿童法定监护人依法确定,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出具正式发放计划后,公证处核验相关法律文书,按计划拨付救助金,从源头规避救助资金被挪用风险,确保救助金全部用于保障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所需。同时,公证处为本案减免全部公证费用,减轻困境群众负担。

《工作办法》明确适用范围,针对特殊人群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监护人、监护人无力妥善保管救助金、监护人存在不良嗜好或大额债务等情形,均可启动提存托管程序,清晰划分检察机关、司法局、公证机构三方职责,建立回访、联络沟通机制,形成救助资金闭环监管体系。

下一步,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证联动协作,把司法救助金公证提存机制常态化运用到特殊人群救助办案中,管好救助“安心钱”“保障钱”,以能动司法守护困境群众,用心用情办好司法救助民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