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万元/人/年!长沙县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申请!
发布时间:2026-09-18 17:42 浏览量:1
9月18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市残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长沙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长残联发〔2026〕9号)(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覆盖范围,落实应救尽救,切实减轻残疾儿童家庭康复负担。
据介绍,该《细则》在省级政策基础上优化升级,新增本人(监护人)持有长沙市有效居住证的7至12岁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将其纳入康复救助范围。省级政策对此类对象救助标准为10000元/人/年,长沙将救助标准确定为20000元/人/年,实现持居住证该年龄段儿童与本市户籍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完全一致,保障外来务工随迁残疾儿童享有平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