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摄影店搬迁,郯城商务部门协调预付卡退款
发布时间:2026-09-16 11:41 浏览量:1
诉求人来电反映,2018年,其在郯城县团结路家和超市5楼维尼宝贝儿童摄影店办理充值,花费799元,商家承诺赠送礼品,但一直未赠送,因市民一直未预约拍摄,现该店已搬店,无法联系商家,要求全额退款。
接到工单后,郯城县商务局第一时间开展处置工作,工作人员调取该儿童摄影店工商登记资料,查找店铺经营者信息与联系方式,联系商家负责人开展政策宣讲。工作人员告知商家,店铺搬迁后未妥善通知消费者,预付套餐无法履约,应当履行退款义务, 经过工作人员多次沟通协调,商家认识到自身责任,主动联系诉求人,为其办理了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