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调解化纠纷 实质化解护营商
发布时间:2026-09-16 09:58 浏览量:1
一份民事调解书,50万元预付款全额到账,两家曾因机床采购闹得不可开交的企业,在棋盘井法庭的调解室里握手言和。
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机床采购达成合作,甲公司按约先行支付预付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业务方向发生调整,已不再需要案涉机床,遂向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退还预付款。双方就此产生巨大分歧,一方要求退款,一方拒绝退还,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经自行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双方对立情绪不断加剧,原有合作关系彻底破裂,甲公司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把两家企业的实际经营处境作为化解矛盾的出发点。商事纠纷的化解,不能仅仅局限于评判是非对错,更要回应企业现实急难愁盼——甲公司亟需回笼资金保障业务转型,乙公司则顾虑退款会造成自身经营损失。倘若简单作出裁判,即便案件审结,也可能出现败诉方拒不履行、胜诉方还要耗费时间精力进入执行程序的情况,纠纷看似“了结”,矛盾实则悬而未决。秉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的理念,法官组织双方坐到一起、面对面沟通,耐心疏导、细致说理。一方面向甲公司释明单方解约的法律后果与诉讼成本,另一方面引导乙公司换位思考,理解对方业务调整的现实困境。渐渐地,双方放下成见、缓和矛盾,本着互谅互让、诚信履约的原则,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买卖合同解除,乙公司全额返还甲公司机床采购预付款50万元。随后,乙公司积极履行付款义务,50万元预付款全额返还到位,该起商事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
原本可能两败俱伤的纠纷,通过柔性高效、低成本的方式妥善处置,既解开了双方的“法结”,也化解了彼此的 “心结”。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从“一判了之”到“一调共赢”,变的是方法,不变的是司法护航企业发展的底色。这是棋盘井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商事纠纷实质性化解的一个生动缩影。正是依靠一件件这样务实化解的民商事案件,一点一滴筑牢法治保障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