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男孩碰到女子臀部被指性骚扰,那《红楼梦》里宝黛同床算什么?

发布时间:2026-09-09 15:16  浏览量:2

这两天一条新闻刷屏,说是湖南长沙一家餐厅里,一名四岁男孩在过道奔跑,因为路窄身体失衡,手不小心碰到了旁边一位女子的臀部。就这么一下,捅了大娄子。

女子当场抓住男孩衣领,足足抓了一分五十秒,直到男孩父母赶来才松手。男孩脖子上勒出了红印,当场就哭了,主要是被吓的。

这事儿,男孩也该接受批评,提醒父母管教也是应该的,在狭小空间里奔跑,撞了绊了别人或者自己摔跤了,都不好。

可那位女子的说法是:这孩子是故意摸她屁股,属于性骚扰。要求男孩父母书面道歉,还要承诺管教孩子。男孩父母说孩子只是奔跑中无意碰到,反过来要求女子为勒伤孩子道歉。

双方就“谁先道歉”杠上了,派出所调解了三次全失败。女子说自己要走诉讼程序,把这事闹上法庭。

这就有点搞笑了,偏偏当事女子又那么认真,所以简直是荒唐了。

那位女子,是把成年人的性意识,硬生生扣在了一个四岁孩子头上。

我觉得这里涉及两个概念:性意识和性意图。

性意识是什么?就是一个人知不知道男女有别,知不知道身体接触意味着什么。四岁的孩子,性别概念都还模糊着呢,他碰一下,大概率就是奔跑中手一甩没注意,跟碰到桌子、碰到墙没本质区别。

你跟他讲“性骚扰”?他听得懂才怪。

再说说性意图。伊能静这两天也发声了,说的话我觉得挺在理:身为成年人,一定能分辨孩子有没有恶意,不可未审先判。说白了,就是他有没有那个“坏心眼”,是不是故意要占便宜、耍流氓。

四岁的男童,能有什么主观恶意呢?

四岁的小屁孩,在某些人眼里,居然成了潜伏的“色狼”。这脑洞,不去写悬疑小说真是屈才了。

实际上这事一就让人怀疑这位女士不会是感到身心受辱这么简单,而是有什么特别的动机。

果然有消息了:这位女士是干自媒体的。所以说,她主要是要博流量。

她亲口说的,第一条相关视频有五百多万播放量。虽然被投诉下架了,但后续还会继续更新进展。这是拿维权来当热点素材了啊。

从流量生意来看,现在确实是越离谱的事越容易上热搜,越极端的说法越容易涨粉,然而拿四岁孩子当流量垫脚石,这吃相也实在太难看了点。

平台也看不过去了。她的抖音账号已经被禁止关注,微博也开了一键防护。官方说法叫“冷静关注,限制变现”,意思就是:别想靠这事涨粉赚钱。

观众的眼睛还是雪亮的。这种拿四岁孩子博流量的操作,除了暴露自己的戏精体质,什么也得不到。

实际上我看到这个新闻时,第一时间想起了《红楼梦》里的一个细节。

贾宝玉和林黛玉,在七八十来岁的时候,两个人同吃同住,经常在一张床上睡觉,贾府上下没人觉得不妥,读者看了也没什么歪念头。

为什么?因为两小无猜啊。

那么小的孩子,性意识还没萌芽呢,在一起就是纯粹的玩伴,你跟我好我跟你好,跟性半毛钱关系没有。

曹雪芹写得明白,读者也看得明白。

可到了某些人眼里,四岁的孩子也成了“危险分子”。这到底是孩子变了,还是世界变了?

当然,话也不能说死。孩子不是永远没性意识的,青春期一来,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红楼梦》里就写得很清楚。贾宝玉十一二岁的时候,有一回跟贾母去宁国府玩。近中午了想午睡,宝玉挑得很,最后是秦可卿带他去自己房里睡的。婆子们都觉得不妥,秦可卿还满不在乎,说这么点大的孩子懂什么,真是大惊小怪。

可实际上这回婆子们有道理的。这时候的宝玉,已经开始进入青春期了。

秦可卿那房间是什么样的?墙上挂着唐伯虎画的《海棠春睡图》,案上设着武则天的宝镜,摆着赵飞燕的金盘,还有安禄山掷过伤了杨贵妃的木瓜……

好家伙,处处都是性暗示。甚至是明示吧。

宝玉进去睡了没多久,就梦游了太虚幻境,在警幻仙子的引导下跟兼美行云雨之事,醒过来就梦遗了。

然后转头就跟袭人“偷试”了第一次。

你看,秦可卿那句“这么点大的孩子懂什么”,说得有多轻巧,坑宝玉就坑得有多实在。青春期的孩子,你以为他不懂,其实他已经朦朦胧胧开始懂了。

这也是为什么,进了青春期之后,林黛玉就开始有意识地跟宝玉保持距离了。

两个人小时候一张床随便滚,随着两个人慢慢长大,就开始生出男女之防来,哪怕就是躺着说说话,黛玉也要特意强调一句:“你只说话,别动。”

不仅自己注意,黛玉还让紫鹃也注意分寸。

而这个阶段如果还不注意,就算男女双方不出事,大人们也是不能接受的。比如《红楼梦》第二十三回,贾政传宝玉来训话,宝玉路过王夫人房前时,金钏儿一把拉住他,悄悄笑道:“我这嘴上是才擦的香浸胭脂,你这会子可吃不吃了?”‌‌

宝玉是从小有“爱红”毛病的,爱吃女孩儿嘴上的胭脂,但那也只以在小时候为宜,金钏儿此举就甚为不妥了,也实在怪不得后来因为与宝玉调笑,被王夫人扣以勾引主子的帽子逐出府去,然后因为无法接受现实而投井自尽了。

相比之下,鸳鸯就有分寸多了。

第二十四回‌鸳鸯奉贾母之命来怡红院传话,宝玉老毛病又犯了,缠着要鸳鸯把嘴上的胭脂赏他吃了。鸳鸯喊袭人说“你跟他一辈子,也不劝劝”, 袭人警告宝玉说“再这么着,这个地方可就难住了”,止住了宝玉的行为。

小时候可以做的事,大起来了就不见得能做。反过来也是一样。

当然,《红楼梦》里宝玉如果偏要做些不能做的,吃苦头的基本上不会是他。因为他是贾府凤凰儿嘛。

现在时代不同了,有法律意识、有维权意识,这当然不是坏事。法治社会嘛。

可问题是,保护自己不等于草木皆兵,维权也不等于逮谁咬谁。什么事都有个度,都有个边界。

四岁的孩子一个无心之举都能被解读成"耍流氓",非要给他扣个“性骚扰”的帽子,看上去是在维权,实际上是在把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都踩碎了。

人心惟危,以邻为壑,这话不是说着玩的。要是每个人都跟鲁迅先生说的那样,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国人(先生那是身处黑暗环境里的激愤之语),甚至包括儿童,那恐怕是更成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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