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 真实年龄曝光!未满 75 岁,未达不适用死刑年龄,9 名被拐儿童全部找回
发布时间:2026-09-08 11:38 浏览量:1
潜逃二十余年的 "梅姨",终于走到了审判台前。而她的年龄,直接关系到能否适用死刑。
9 月 8 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多位 "梅姨" 案受害人处获悉,近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对 "梅姨" 涉嫌拐卖儿童罪一案提起公诉。案件材料显示,"梅姨" 真实姓名为
谢家梅
,其当前年龄
小于 70 岁
,即未满七十五周岁,
未达到中国刑法所规定的不适用死刑的年龄
。
同时,案件材料还披露了一个让受害人家属心寒的细节:谢家梅名下 "没有多少可以用于赔偿受害人的财产"。
"梅姨" 的年龄之所以引发全网关注,是因为它直接关系到量刑的上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这里有两个关键点:第一,年龄计算以 "审判时" 为准,而非作案时、抓获时或起诉时;第二,即便年满 75 周岁,若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仍可适用死刑。
此前,"梅姨" 的年龄一直是个谜。2017 年警方通报中曾描述其 "现年 65 岁左右";9 月 3 日,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阅卷后透露,梅姨真实年龄在 "70 岁左右,不到 71 周岁";而此次案件材料进一步明确,其当前年龄小于 70 岁。
无论哪个数据,都远低于 75 周岁的 "生死线"。律师明确表示:依据目前梅姨的年龄情况,
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和死刑
。
"梅姨" 案涉及 2003 年 9 月至 2005 年 12 月间,在广州增城、惠州博罗等地被拐的
9 名儿童
。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办案机关倾向于认定,谢家梅实施了拐卖儿童行为中的 "贩卖" 环节 —— 即负责将拐来的儿童转手卖出。律师表示,如果 "梅姨" 被认定参与拐卖 9 名儿童,"个人认为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判决死刑。"
值得欣慰的是,经过警方多年不懈追查,
9 名被拐孩子已全部找回
。
"梅姨" 案的始末,牵动了无数中国人的心。
2003 年至 2005 年间,贵州男子张维平伙同周容平等人,在广州增城、惠州博罗等地连续拐卖 9 名男童。"梅姨" 作为中间人,负责联系买家、完成交易。2016 年,张维平落网后供述了 "梅姨" 的存在,但因关键信息缺失,"梅姨" 始终未能归案。
2017 年,广州警方发布 "梅姨" 模拟画像,全网刷屏。有人说她根本不存在,只是张维平编造的谎言;有人说她早已逃往境外。但警方始终没有放弃。
2023 年 4 月,主犯张维平、周容平被依法执行死刑。临刑前,张维平仍坚称 "梅姨" 真实存在。
2026 年 3 月 21 日,广州警方正式通报:潜逃二十余年的 "梅姨" 谢某某落网!经审讯,谢某某对其贩卖儿童的事实供认不讳。被拐儿童申聪的父亲申军良当年带着 "梅姨" 画像走遍全国寻人,得知消息后哽咽发声。
如今,案件正式进入审判阶段。
除了量刑,赔偿问题也让受害人家属感到无奈。
案件材料显示,谢家梅名下 "没有多少可以用于赔偿受害人的财产"。这意味着,即便法院判决民事赔偿,受害人家属也可能面临 "判了也拿不到钱" 的困境。
二十余年来,受害家庭为寻子倾家荡产、负债累累。申军良为寻子申聪辞职走遍大半个中国,花光了所有积蓄。如今孩子虽然找回,但逝去的时光、破碎的家庭、巨额的寻子成本,早已无法用金钱衡量。
消息曝光后,网友纷纷发声。有网友表示:"拐卖 9 个孩子,毁了 9 个家庭,70 岁怎么了?70 岁就可以逍遥法外?" 也有网友说:"还好没到 75 岁,这种人贩子必须重判!" 还有网友感慨:"9 个孩子全部找回是不幸中的万幸,但那些家庭的创伤,一辈子都愈合不了。"
更多网友呼吁:对于拐卖儿童犯罪,应当加大惩处力度,让买家和卖家都付出沉重代价,从源头斩断黑色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