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周岁以下儿童不建议使用3D打印笔
发布时间:2026-09-08 05:32 浏览量:1
本报上海讯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开展上海市儿童3D绘画笔产品质量风险隐患排查行动,采取线下摸排与线上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共摸排44家经营主体,未发现质量违法行为;抽查产品3批次,未发现不合格。针对排查中发现的无货引流、“僵尸链接”等问题,督促商家规范经营信息,及时清理无效链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应科学选购、规范使用儿童3D绘画笔产品(又称3D打印笔),不建议6周岁以下儿童使用该类产品。
儿童3D打印笔是深受青少年喜爱的创意益智玩具,通过热熔耗材挤出实现立体绘画创作,能够锻炼儿童的动手与创造能力。但该类产品属于小型热熔挤出式电热玩具,集成电路加热组件、热熔耗材、机械结构,在使用过程中存在高温烫伤、电气触电、耗材挥发有毒有害气体、熔融滴落起火等潜在安全风险。
目前,该类产品主要执行GB 6675系列玩具安全标准,并配套执行GB19865电玩具专用安全标准。GB6675系列标准和GB/T 19865均已出台新版,分别于2026年11月1日和8月1日起实施。
新版标准增加挥发性有机物强制限值,明确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量化限量标准,有效规避挥发性有害气体带来的健康风险;扩充有毒有害物质管控品类,增加硼元素、多环芳烃、N-亚硝胺、短链氯化石蜡、致敏香料等物质限量要求,全面覆盖玩具产品常见风险物质;增塑剂管控升级,邻苯二甲酸酯管控范围由6种扩容至10种;统一耗材与主机安全标准,明确儿童3D绘画笔主机、配套耗材、可接触配件均属于玩具管控范围,须同步符合全套化学安全限量要求。
强化电气安全相关规定,新版《电玩具的安全》(GB/T19865—2024)完善温升管控要求,针对不同年龄组别,对同一部位设置差异化温升限值,收紧可触及部件表面温度的控制指标,规范机身等发热部件的热安全防护;增加电池充电器和电池专项要求,明确USB充电接口、锂电池供电等方面的安全规范,将充电玩具分为3类实行差异化管控,防范充电过程中的触电、过热、起火风险。
同时,该标准还进一步强化保护电子电路要求,对过热保护、过流保护、自动休眠断电等电子保护功能提出规范性要求和验证方法;扩展光辐射安全要求,对配备LED指示灯产品提出更完善的光辐射评估要求。更新标识与说明体系,增加电源玩具标识要求和7个新符号,强化使用说明要求。增加小电池安全要求,要求电池不借助工具不可触及,防范误吞风险。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标准过渡期内,消费者须主动甄别产品合规性,家长要严格落实监护责任、引导孩子规范使用产品。若发现存在质量缺陷、安全隐患的产品,要及时联系商家退换货,同时可通过12315平台、市场监管缺陷产品召回渠道反馈线索,依法维护自身消费权益。
消费者在选购时应认准CCC强制认证标志,查看是否标注厂名厂址、执行标准、适用年龄、警示语等信息,拒绝标识不符合法规要求的产品。按需科学匹配耗材,低温款(通常使用PCL耗材)熔融温度约60℃,烫伤风险相对较低;高温款(通常使用PLA、ABS耗材)熔融温度超过170℃,笔尖烫伤风险更高,但成品机械性能更佳。
避开无标识散装、采用低价回收料制作的耗材,切勿轻信商家“万能兼容耗材”“食品级耗材”等营销话术,3D打印耗材不属于食品接触材料。优先选择配备过热保护、闲置自动休眠断电、儿童锁、笔头隔热防护的产品,充电锂电款更为推荐,可减少市电供电长期工作带来的触电、过热风险。产品外观应无掉色、油腻、粘手问题;常温及加热状态下应无刺鼻异味、浓烈香味。
不建议6周岁以下儿童使用3D打印笔,6至12周岁儿童使用时,成人须全程监护。严禁儿童单独接触加热笔头,不啃咬耗材及成品,以防误食。使用前应检查电源线、机身外壳是否破损老化,排查安全隐患。使用时保持室内通风,不要在密闭卧室、狭小空间内长时间使用;单次连续使用时长不宜超过30分钟,减少有害挥发物累积吸入风险。
使用中如果出现异常发热、冒烟、焦糊异味、出料异常、卡顿堵头等问题,要立即断电停用,切勿继续操作。严禁边充电边使用,避免电路过载发热;禁止触碰高温笔头、刚挤出的熔融耗材;使用完毕应立即断电,待机身、笔头完全冷却后再收纳,远离纸张、布料等易燃物品;将耗材收纳在幼儿无法触及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