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姐姐说法 | 海南省第三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释义(六)

发布时间:2026-09-06 10:00  浏览量:1

为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充分展现我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实践成效,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和以案释法作用,推动新时代海南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走深走实,“椰姐姐说法” 栏目推出海南省第三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专题释义,和您一同走进典型案例,读懂法治守护力量。

案例编号:6号

男方提起虚假诉讼骗取妇女合法财产,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合法财产权益——翁某某与梁某某、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

案件类型:维护妇女合法财产权益案

办案单位: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口市人民检察院

案情简介

翁某某(男)与梁某某(女)曾系男女朋友关系。2021年10月25日翁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梁某某偿还借款51本金和利息。翁某某提供的主要证据为:《借条》2张、照片3张、银行流水及土地征收补偿的证明。《借条》载明“梁某某向翁某某借到现金XX万元”,这2张借条对应的金额为26万元、25万元;照片3张显示成捆的现金整齐摆放,梁某某低头数钱,翁某某以此证明现金已交付;翁某某另以银行存取记录和征地补偿证明来表明自己的款项来源及出借能力。梁某某则辩称系翁某某以帮助其获取征地补偿款为由要求其在空白纸上签名,双方之间根本不存在借贷关系;关于照片梁某某则辩称系帮翁某某数钱,自己没有收到现金,不知翁某某拍摄照片。

另有翁某某与林某某(女)民间借贷纠纷案,该案借款本金26万元,案情与上述案件基本一致。

法院基于上述证据,判决梁某某和林某某分别向翁某某偿还本金51万元和利息、26万元本金和利息。判决生效后梁某某房产被查封,林某某被法院陆续执行数万元。

案件办案过程及结果

一是受理监督申请:梁某某和林某某不服生效判决,分别向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监督申请,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受理上述两起民事检察案件。

二是调查核实经过:针对当事人的监督申请,检察机关经阅卷梳理后主要围绕翁某某借贷合意、出借能力、款项是否交付等方面行使调查核实权:1.分别调取上述案卷。发现翁某某提起的上述两件民间借贷纠纷案所提供的证据高度相似,而二位素不相识的女性却对借条的形成过程及数钱经过做出相似陈述。2.核查征地补偿款发放情况。翁某某共获得征地补偿款34万余元,但这两件案件标的额共78万元,与其宣称的出借资金来自拆迁款不符。3.调取翁某某的银行流水。翁某某在借款前刻意取大额现金,但仅过数天便将钱再次存入个人其他银行账户,总金额并未因出借而减少。4.走访了解翁某某的社会关系。发现翁某某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大额出借资金也与其经济能力不符,还有9次婚史,其常通过交友、征婚节目结识女性。

三是案件结果:检察机关认为,翁某某以伪造证据、虚构事实的方式提起诉讼,涉嫌刑事犯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翁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就上述两起案件提出抗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部采纳抗诉意见,依法撤销原判,驳回翁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梁某某房产已被解封,林某某被执行的钱款已退回。

典型意义

本案是起典型的“单方恶意”,男方在男女关系期间,哄骗女方以结婚为幌子,当女方陷入翁某某的温柔乡时着手伪造证据,进而提起虚假诉讼,诈骗钱财,致使二位女性财产损失、深陷诉累、身心俱疲的案件。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聚焦对妇女合法财产权益的保护,通过行使调查核实、立案监督、抗诉等一系列检察职能,最终将翁某某绳之以法,使其骗局落空,受到法律的制裁,二位女性的财产损失得以挽回,以检察智慧与检察力量守护“半边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