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慕峰董事回怼“滚开”背后,创新药企临床试验还有哪些致命漏洞

发布时间:2026-09-05 10:32  浏览量:1

叶圣陶先生说过:“教是为了不教。”但这句话并不能只靠老师去实现——如果每堂课都像打仗一样在维持纪律,再好的教学理念也落地不了。

49岁的胃癌患者占某,在输注了易慕峰生物的核心在研药物IMC002后仅数小时,突发双侧硬膜下血肿、脑疝,开颅手术后昏迷一个多月,最终在ICU离世。而半年后,当记者就此事致电企业董事李佳昕核实时,对方只回了一句“滚开,烦不烦啊”。

很多人看到“滚开”这两个字,第一反应是愤怒。一个药企高管,面对一条因自家药物试验而逝去的生命,连最基本的尊重都做不到。这个判断没错——李佳昕的回应堪称医药公关史上最傲慢的案例之一,它直接踩中了公众对“企业漠视生命”的底线。

但如果把这件事只看成一场“高管情商翻车”,反而低估了它的分量。往前翻一翻事件的完整时间线,你会发现,那句“滚开”只是冰山在海面上的尖角。

占某的妻子程女士向媒体提供了那份15页的《受试者主知情同意书》。里面罗列了一长串可能的不良反应: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胃炎、消化道出血、低钾血症、呼吸衰竭、免疫效应细胞相关神经毒性综合征……

唯独没有“脑疝”二字。没有“开颅手术”这四个字。

知情同意书只在末尾某处笼统提到了“CAR-T相关出凝血疾病”,易慕峰事后正是援引这一条,主张“出凝血障碍”已涵盖所有可能的后果。但家属的真实感受是:医生当时反复强调的风险是“细胞因子风暴”,说这个可控、可处理,从来没说过会脑出血、会开颅、会死。

到这里,问题已经不只是“态度不好”了。它指向了一个更具体的合规争议:

临床试验的知情告知,到底允不允许用笼统的术语把致命风险藏在同一个筐里?

律师指出,临床试验知情告知必须明确告知具体可预见的严重风险。律师也指出,这种笼统表述可能侵犯受试者的知情同意权。换句话说,占某和他的妻子直到签完字,都没有真正知道自己签的是什么。

知情同意只是第一层。第二层的问题出在输注后。

按照家属的回忆,3月2日中午输注完IMC002,下午三四点患者开始嗜睡,医护说是“补觉”。晚上七点,家属发现人已经叫不醒了。急诊CT显示脑疝形成,双侧瞳孔散大——当晚八点半,开颅手术。

而蓝鲸新闻获取的病历记录显示,3月2日15:30到19:30之间,护理记录是空白的。中国专家共识要求CAR-T回输后每日两次神经专项评估,可家属证实,患者只挂了基础心电监护。

这关键的四个小时,没有护理记录,没有神经评估。家属反复找人,得到的回答是“在睡觉”。

这才是比“滚开”更让人后脊发凉的事。

不是态度问题,是流程问题。

如果分析停在这里,结论会是:易慕峰在知情告知和输注后监护两个环节,都存在明确的合规漏洞。这没错,但不够。

真正值得追问的是:

为什么一个已经进入注册性III期临床试验、正在冲刺港股IPO的公司,会在这些最基础的流程上出问题?

答案藏在利益结构里。易慕峰没有已上市产品,两年半累计亏损近3亿,核心产品IMC002几乎撑起了公司全部的估值故事。2026年8月18日,它刚刚二次递表港交所,把IPO当作最重要的输血通道。

深圳易慕峰生物提交的港股IPO招股书页面

而招股书披露的IMC002 I/IIa期数据是:29例受试者,未观察到剂量限制性毒性,CRS均为1-2级,没有3级及以上CRS,没有治疗相关死亡。这组数据是IMC002“安全性良好”的招牌,也是估值的地基。

但29例,太少了。行业分析师自己也指出,29例小样本无法印证大规模人群的疗效稳定性,III期150例入组完成后才是真正的试金石。而占某刚好是那150例中的一员,他的死亡,是I/IIa期那29例从未出现过的剧本。

这就解释了很多事。为什么知情同意书里不敢写“脑疝”——因为一旦写了,入组速度会受影响,III期临床试验推进变慢,IPO的故事就讲不下去。为什么输注后监护质量打折扣——因为这是未来要大面积推广的疗法,如果每个患者都配备ICU级别的监护,商业化的账就算不过来。

为什么事件发生后半年里企业从未直接联系家属,所有沟通都通过医院转达——因为一旦面对面、正式承认任何问题,都可能被解读为对药物责任的默认,进而影响招股书里“安全性良好”的表述,影响港交所对IPO的审核。

表面上,这是一个高管情商问题;往里一看,是临床试验流程的合规漏洞;但你看到利益链条之后才发现,真正驱动这一切的,是IPO这扇门必须在今年打开。 任何可能让这扇门卡住的信息,都倾向于被最小化、笼统化、推迟化。

这还不是易慕峰一家的问题。再看2026年7月另一桩被曝光的案例:上海新华医院一名6岁女童在接受基因编辑治疗后死亡,事件发生后一年,信息长期处于隐匿状态,未更新至国际临床试验登记平台,医院只被罚款约2.4万元。

违规成本极低,远低于管线估值和IPO融资带来的收益。

所以,那句“滚开”暴露的,是一个系统性的制度缺口。

当一个行业里,你不回应、不披露、不道歉的成本,远低于你站出来面对一切的成本时,就一定会有人选择“滚开”。

这不是李佳昕一个人的问题,这是整个行业还没有被制度逼到墙角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