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患者离世,药企董事竟怒怼记者“滚开,烦不烦”!

发布时间:2026-09-03 19:29  浏览量:1

一边是晚期胃癌患者为求生尝试新药,最终ICU离世;一边是涉事药企董事粗暴回怼媒体、事后规避责任、冲刺港股上市。

一场本以求生为目的的CAR-T临床试验,演变成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也撕开了新药临床试验背后的风险漏洞与责任争议。

9月2日,媒体记者就易慕峰生物临床试验受试者死亡事件,致电该公司董事李佳昕核实情况,未曾想遭到对方粗暴呵斥:“滚开,烦不烦啊。”

冰冷的一句话,让这场牵动一个家庭的死亡争议,彻底走进大众视野。

目前,涉事药企易慕峰正二度冲刺港股上市,核心试验药物突发致死事故,叠加舆论争议,为其IPO之路蒙上浓重阴影。

2026年4月26日,49岁的胃癌患者占某,在上海长海医院ICU不幸离世。距离他加入易慕峰CAR-T临床试验,仅仅过去了61天。

据家属程女士讲述,丈夫占某2025年2月确诊胃食管结合部腺癌,先后接受全胃切除术、6次化疗,病情本已逐步平稳。同年9月,复查发现腹膜后淋巴结转移,主治医生同时也是本次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向其推荐了一款“效果很好”的新型试验疗法。

这款药物是易慕峰自主研发的IMC002,靶向Claudin18.2的自体CAR-T细胞疗法,专门针对晚期胃癌、胃食管结合部腺癌,也是公司冲击上市的核心管线产品。

医生给出的推荐理由简单诱人:患者靶点与药物高度匹配,且是“更好的治疗方案”。抱着活下去的希望,占某选择入局临床试验。

2026年2月24日,占某正式入院,完成三天预处理化疗后,于3月2日中午12时输注试验药物IMC002。

当天下午三四点,患者状态尚且正常,家属正常喂食。但短短数小时后,意外骤然发生。

“人慢慢不对劲,但没人告知风险,医院只做了基础心电监护。”程女士回忆,等到家人发现患者昏迷、紧急呼叫医生时,情况已然无法挽回。

急诊CT显示:患者双侧硬膜下血肿、脑疝形成,双侧瞳孔散大、反射消失。当晚20:30,患者紧急接受开颅手术,术后陷入长期昏迷,最终在ICU抢救多月后不治身亡。

患者离世后,家属等来的不是诚恳的致歉与责任厘清,而是长达半年的推诿与回避。

程女士透露,事发半年来,易慕峰从未直接联系过家属,所有沟通全部经由医院转达,院方给出的理由是“药企不方便见面”。

在多次沟通会谈中,医院与药企口径高度统一:患者脑出血是化疗副作用导致,与试验药物IMC002无关。

对于这一说法,家属完全不认可,却陷入维权困境:家属向医院伦理部门申请调取相关调查材料、诊疗记录,均被拒绝,对方称相关内容为“内部资料,不予公开”。

僵局之下,易慕峰提出了人道主义补偿方案。但这份补偿,彻底刺痛了家属。

“人道主义补偿,本质就是在规避药物责任!”程女士明确拒绝该方案。在她看来,企业不愿直面事故原因、不肯界定责任,只想用一笔补偿草草了结悲剧。

目前家属核心诉求十分明确:

院方与药方正视事故后果,摒弃推诿态度,依法厘清药物责任,不回避问题;

以自身惨痛经历为警示,提醒所有临床试验患者,审慎评估试药风险,切勿盲目相信“更好的治疗”。

针对家属争议,易慕峰曾公开回应,称已建立合规的临床试验损害补偿机制,愿意合法沟通,但补偿数额需以法定责任认定结果为前提,始终保持开放沟通态度,希望妥善处置事件。

而截至9月3日,媒体记者多次致电、致函易慕峰董事长及公关部门,均未获得任何回应。

复盘整场致死事故,舆论与行业争议,最终聚焦于临床试验全流程的三大关键漏洞,每一项都直指诊疗合规性问题。

争议一:风险告知模糊,未明确致命风险

家属表示,签署的知情同意书中,仅笼统提及可能出现“CAR-T相关出凝血疾病”,完全没有明确告知会引发颅内出血、脑疝等致命严重不良反应。

事后药企也正是援引这条笼统条款,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认为“出凝血疾病”可涵盖所有相关并发症。

对此,专业律师明确表态:临床试验知情告知,严禁笼统模糊表述,必须明确告知具体、可预见的严重风险。未告知颅内出血这类致命副作用,涉嫌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或将直接影响事故侵权责任的认定。

据行业数据统计,2020—2025年88起临床试验相关诉讼中,20起纠纷均源于知情告知不充分,是行业高发争议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易慕峰公开的试验数据显示,该药物此前未出现3级以上毒性反应、无相关致死案例,这份“良好安全性记录”,也成为药企辩驳的核心依据。

争议二:术后监护缺位,未达行业规范标准

CAR-T治疗的凶险,不仅在于药物本身,更在于术后精细化监护。

根据《CAR-T细胞治疗相关神经系统毒副反应管理中国专家共识》明确要求:患者输注药物后,需每日2次开展专项神经系统评估,密切监测凝血、细胞因子等关键指标,出现异常需立刻加急监测。

但家属证实,患者输注药物后,院方仅做了基础心电监护,未执行任何规范的神经系统专项监测。

行业共识明确提示:ICANS神经毒性进展极快,患者可在数小时内从轻微嗜睡迅速恶化至昏迷、脑疝。这一病程,与占某的离世过程完全吻合,也让院方监护缺位的争议愈发确凿。

争议三:事后处置失当,责任补偿机制模糊

事故发生后,药企回避直面沟通、院方封锁核心资料,导致家属维权无门。

从合规层面来看,2026年新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规定:药企需建立完善的临床试验损害补偿机制,补偿标准需与风险程度、损害后果相匹配,并非模糊的“人道主义补偿”。

律师解读称:若药企、院方存在诊疗或流程过错,家属有权主张医疗损害赔偿、药物试验责任赔偿,而非被动接受无责兜底的人道主义补偿。

此次致死事故爆发的时间点,对易慕峰而言极为敏感。

2026年8月18日,易慕峰二度向港交所递交IPO申请,冲刺港股上市。此次上市募资核心用途,正是本次涉事药物IMC002的临床开发、商业化落地,以及公司整体管线研发。

此前2月,公司首次递表已失效,如今二度冲刺的关键节点,核心产品曝出受试者死亡、流程违规争议,叠加高管粗暴回应舆论的负面舆情,无疑为其上市之路埋下巨大隐患。

一边是企业冲刺资本上市、追逐商业利益;一边是试药家庭痛失亲人、维权艰难。

这场悲剧不止是一家企业的舆情危机,更拷问着整个临床试验行业:新药研发的初心是救人,绝不能以患者的生命风险为代价,换取企业的上市筹码。

目前,事件责任仍未厘清,后续进展持续关注。(综合自 时代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