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床边给电动车电池充电,凌晨起火致身亡!家属向房东索赔110余万~

发布时间:2026-09-01 16:57  浏览量:1

2025年6月5日凌晨,北京一居民小区,52岁的男子李亮(化名)将一块二手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带入出租房内充电,电池充电器突发电气线路故障导致屋内起火,造成李亮严重烧伤,不治身亡。事后,李亮的家属将房东诉至法院,索赔110余万元。

北京法院审理认为,李亮不顾法规禁令,无视宣传警示,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到室内充电,是引发火灾的直接、根本原因,应当自行承担全部后果。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方全部诉讼请求。

2021年5月,李亮租住北京自建房2层(月租650元,5平米),房东为吴某新夫妇。2025年6月5日凌晨4时许,其房间起火,火被1层租户扑灭,但李亮全身98%烧伤,17天后身亡。消防部门认定火灾系电池充电器线路故障,初始起火点在床铺边缘。

据悉,该电动自行车以及电池为李亮前一天花249元从二手车商贩处购得,不足8小时后,悲剧发生。

火灾事故现场。

事后,李亮的家属起诉房东夫妇,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的50%,即110余万元。理由是房东作为房屋出租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对出租屋内失修、混乱的电气线路的维修义务。

房东在法庭上辩称,室内禁充电动自行车电池是常识,李亮应自负全责。且出租屋到处都已张贴警示、设置室外充电棚并安装漏电保护器,已尽到义务。

火灾事故现场。

法院认为,争议焦点为房东是否存在过错。原告主张“租赁屋内线路混乱,年久失修”引起火灾,但无证据且与消防认定不符,不予采信;此外,房东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合理为限,不能苛求防范租户私密违规行为;李亮深夜在5平米卧室内的床铺边为二手电池充电,违反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要求,是引发火灾的直接、根本原因。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方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该案一审判决已生效。

电动自行车

是许多人短途代步的首选

可一旦违规使用

就可能酿出大祸

电动自行车火灾不容小觑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心存侥幸!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

请收藏!六张图让您学会几个消防名词

全省消防救援机构深入学校开展消防安全“体检”

▌来源:大众日报 北京日报

▌编辑:王 磊

校对:冀梦荷

▌审核:尉 伟

▌投稿邮箱:3608065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