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多名“人贩子”被重判

发布时间:2026-09-01 15:31  浏览量:1

奔流新闻讯

(首席记者 张鹏翔)偷盗十余名幼儿、拐卖多名智障妇女并实施奸淫、亲生亲卖多名子女……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四起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偷盗婴幼儿、拐卖智障妇女、亲生亲卖、涉网拐卖等类型。

公布的案例中,偷盗14名幼儿的王某文被执行死刑。2001年至2010年,被告人王某文单独或伙同他人,在多地偷盗幼儿共14人,贩卖至广东,获利19.9万元。其系累犯,到案后拒不如实供述,无悔罪表现。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死刑,已被依法执行。

拐卖6名智障妇女并奸淫的邱某江获无期徒刑。2018年至2021年,邱某江以介绍婚姻为名,收买或骗得精神病患、智力障碍妇女6人,高价卖出,非法获利19万元,其间奸淫2人。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无期徒刑。

为牟利出卖5名亲生子女,李某会被判刑十一年半。2016年至2023年,李某会与妻子张某荣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先后出卖5名亲生子女,非法获利47万元。法院认定构成拐卖儿童罪,主犯李某会被判刑十一年六个月。

通过网络骗取婴儿出卖,陈某雅获刑七年。2022年至2023年,陈某雅通过网络获取送养信息,编造收养谎言,骗取3名婴儿出卖,非法获利13万余元。因其有自首、立功及协助解救被拐婴儿情节,依法从宽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最高法表示,对拐卖犯罪首要分子、偷盗儿童、拐卖多人、奸淫被拐妇女等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坚决重判,依法当判死刑的坚决判处。同时依法惩治收买犯罪,遏制“买方市场”。将持续从严打击,加强被害人救助和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