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YFS中就婴幼儿安全的关键:必须为每一名儿童分配专属关键照护人

发布时间:2026-08-29 17:09  浏览量:1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6

年全国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主题:普惠托育,安全护幼。

今天我们来看看EYFS中就婴幼儿安全的关键论述内容,有些内容值得我们思考,如机构对所有定期接触儿童的成年人开展背景审查、场地内至少有 1 名持有有效儿科急救证书人员在岗、机构必须为每一名儿童分配专属关键照护人......

引言

1.儿童只有在身体健康、安全受保护、个人需求得到满足,并且与照护成人建立积极关系时,才能获得最佳学习效果。

2.本部分规定托幼服务提供方必须遵守的安全保障与福利要求,旨在帮助机构打造高品质、友好、安全的环境,让儿童快乐学习、建立自信心。

3.服务提供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儿童安全与身心健康。明确托幼机构应当完成以下工作:保护儿童安全;确保所有接触儿童的人员均具备从业资格;促进儿童身心健康;理解并引导儿童行为;留存必要记录、制度与流程文件。

注:本部分的要求在当地具备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 安全保障政策与流程

1.每一所托幼机构必须指定一名专职安全保障负责人,全面负责机构儿童保护工作。该负责人需要能够对接当地儿童社会服务部门、本地安全保障合作机构。全体从业人员必须能够敏锐察觉儿童在家庭或其他场景下存在的风险隐患。

2.机构需要形成书面的安全保障制度与流程,制度应当与当地安全保障合作机构的规范保持一致。

3.安全保障政策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①发现儿童安全存在风险隐患时应当采取的处置措施;

②出现针对机构员工的侵害指控时的处置流程;

③机构内手机、相机以及其他具备拍摄、分享功能电子设备的使用规范;

④新入职人员从业适配性核查流程;

⑤安全保障培训如何落地,以及如何支持从业人员将制度落实到日常工作。

4.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举报流程,允许全体员工举报机构内不安全、不合规的照护行为。制度需要明确举报触发条件、上报渠道、举报后的处置流程。机构要确保全体员工知晓该制度,让员工敢于上报风险问题,并且不会因此遭受不利对待。

5.机构必须制定出勤管理制度并告知家长。制度应当明确缺勤报备要求;针对儿童无故缺勤、长期缺勤,要写明处置动作:启动机构安全保障流程、联系家长;家长联系不上时,启动紧急联系人联络机制。

第二部分 儿童安全与福利风险处置

1. 从业人员一旦发现儿童安全、福利方面存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按照当地流程上报地方政府儿童社会照护部门;紧急情况下直接报警。机构必须严格遵循政府法定指南。

2.如果出现针对机构场地内居住人员、工作人员、照护人员的伤害、虐待指控,无论事件是否发生在本机构场地内,机构都必须及时上报监管机构,同时同步上报机构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上报要在合理可行的最短时间完成,最晚不得超过指控发生后 14 天。

第三部分 人员适配要求

1.机构必须保证所有照护儿童的人员均具备从业适配条件,具备对应资质、完成培训、通过全部背景核查。机构需要核验所有人员资质文件真实性。机构需要告知所有员工:如果存在犯罪记录、警告、法院处罚等任何会影响儿童照护从业的记录,无论发生在入职前还是在职期间,都有义务主动申报。

注:未完成全部适配核查的人员,绝不允许在无监督状态下接触儿童。

2.托幼机构,必须留存完整人员档案:员工资质、身份核验、背景审查记录。

3.机构对所有定期接触儿童的成年人开展背景审查,该要求覆盖:正式员工、助理、管理人员;同时包含在托育场地居住或工作的所有人员,即便该人员并不直接照料儿童。曾在海外居住、工作的人员,还需要补充对应国家的背景核查。

第四部分 资质、培训、支持与能力

1.机构必须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履职所需要的技能、知识与理解能力。

2.

机构内任何时间,场地内至少有 1 名持有有效儿科急救证书人员在岗。

急救证书有效期 3 年。

实习生、受训人员只有取得儿科急救证书,才能够计入师生配比

。机

构所有外出活动,出行团队中必须配备持有儿科急救资质人员。

3.机构要为员工提供持续培训,包含儿童安全保障培训。专职安全保障负责人需要完成专项培训,每 2 年复训更新。机构需要为员工提供督导,支持员工处理复杂照护场景。

第五部分 关键照护人制度

机构必须为每一名儿童分配专属关键照护人。关键照护人主要负责建立儿童与家庭的链接,帮助儿童适应机构生活;与家长保持沟通,理解儿童个人需求。

第六部分 健康管理

1.机构需要采取措施促进儿童身心健康,降低传染病传播风险。制定生病儿童的接收、隔离、送返的制度。

2.用药管理。处方药、非处方药,只有拿到家长书面许可之后,才可以给儿童服用。每次给药都要留存书面记录,并且在当天尽快告知家长。

3.饮食饮水。机构提供餐食、点心、饮水时,食物必须健康均衡有营养。儿童入托前,机构需要收集儿童特殊饮食需求、食物过敏、特殊健康情况。新鲜饮用水必须随时可得。机构要记录家长告知的饮食相关信息并落实。

4.机构必须配备可以制作餐食点心的卫生操作空间;婴儿食品需要配备消毒设备。制作食物人员能力要得到确认。团体托育中,所有参与备餐工作人员必须完成食品卫生培训。出现 2 名及以上儿童食物中毒事件,机构必须上报监管部门。

5.休息与睡眠。机构要尊重每个儿童休息、睡眠的个体需求。机构需要建立睡眠安全制度,降低婴儿睡眠意外风险。午睡区域环境安全,床垫、被褥符合安全标准。婴幼儿睡眠期间需要持续巡视。

6.机构需要掌握每个儿童的健康特殊情况,为有持续医疗需求的儿童制定个人健康照护计划。

第七部分 儿童行为支持

与引导

1. 机构必须采用符合儿童发育水平的方式,理解、支持儿童行为。禁止体罚,禁止羞辱、贬低儿童。

2.可以使用合理肢体干预,仅限用来避免儿童伤害自己、伤害他人或者损毁财物,不可以作为惩罚手段。机构要制定行为管理书面制度,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第八部分 场地、环境与设备的安全与适配性

1.机构必须持续开展风险评估,识别、管控各类风险。风险评估需要定期复核更新;外出活动之前必须完成专项风险评估。

2.场地、设备要适配儿童发展需要。

3.机构应当保证儿童可以使用户外游戏场地;如果条件受限,必须每日规划组织户外活动(极端不安全天气除外)。

4.所有设备、玩具需要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安全,无安全隐患。

5.消防安全。配备功能完好火灾探测、灭火设备,如烟雾报警器、灭火毯、灭火器;安全出口标识清晰;防火门不得堵塞,可从内部轻松开启。

6. 禁烟。儿童在场或者即将到达场地时,建筑内部以及场地范围内全面禁烟。

7. 卫生条件。场地保持干净整洁,做好保洁消毒;卫生间、换尿布区域设施完善。

第九部分

信息与记

录留存

1.机构必须留存准确、及时更新的记录,包含:

①儿童基础信息、紧急联系人信息,每名儿童至少 2 位紧急联系人;

②出勤记录;

③儿童健康、过敏、用药记录;

④事故、受伤事件记录;

⑤外出活动记录;

⑥人员资质、背景审查、培训记录;

⑦机构全部制度流程文件。

2. 投诉处理。机构要有书面投诉流程,向家长公开。收到投诉要留存记录,做好跟进。

注:本文有删减

托育尚贤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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